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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女嫁來臺灣失蹤3年!越南母賣房「籌21萬偷渡尋女」1年後自首「抱骨灰痛哭」法官同情:免刑免罰

(本文一共1348個字, 預計閱讀時長3分鐘。 )

母愛相當偉大, 做母親的為了兒女什麼都願意做!是母親給了我們生命, 是母親撫養我們長大成人, 都無法改變「母」字所蘊含的偉大母愛, 誰都無法否認母愛是世界上最無私的愛。

曾有位越南籍阮女, 為尋嫁來臺灣後卻失蹤3年的女兒, 決定抵押老家, 借錢偷渡來臺, 但遲遲找不到人, 只好先向海巡署自首, 希望藉助他們的力量幫忙尋女, 沒想到最後真相卻讓她痛哭失聲。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 事發當時阮女的女兒在7年前就已經嫁來臺灣, 和丈夫2人定居在臺北, 還生下了1名可愛的女寶寶。 但是, 生活並沒有她想象中的幸福美滿, 反而隨著時間的消逝, 丈夫開始露出真面目, 常常會把她推出去賺錢養家, 甚至為了滿足丈夫的需求, 她還曾經打電話回娘家, 請他們「贊助」十多萬元, 一直到她突然失去聯繫,

連平時密切聯絡的媽媽, 也沒有再接到她的電話, 而她的丈夫則是隨便將她通報為失蹤人口後, 就不多加理會了。

圖片來源:民視新聞

阮女擔心女兒遭遇不測, 非常想要來臺尋人, 但她曾來過臺灣幫女兒做月子, 不小心逾期居留, 導致當時3年內不得入境臺灣,

因此思來想去後, 她決定把房子抵押掉, 用貸款得到的21萬元取得偷渡機會, 先從大陸福建直接搭船來臺, 當時先投靠在這裡留學的兒子, 然後2人再一起尋找已經失蹤3年的女兒。

然而, 想要在茫茫人海裡找到女兒, 又談何容易?當時母子倆找了將近1年依舊一無所獲,

最後在逼不得已之下, 只好向花蓮海巡隊自首, 並希望可以透過政府部門的力量, 協助尋找女兒的下落。 她透過翻譯邊哭邊說:「幫我找到女兒, 這是我來臺灣的希望」, 接著還表示, 「就算女兒真的不在了, 也不能讓她離開得不明不白啊!」

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 當時海巡隊花了2個月時間, 終於發現3年前在淡水河畔確實有一具無名女, 並且經過DNA比對後, 確認祂就是阮女的女兒謝女, 但因為遲遲沒有人來認領, 所以早就已經被火化了。 當時看到好好的女兒, 不見了3個月, 突然就變成這樣, 阮女再也堅持不住, 當場痛哭失聲, 讓周圍的眾人都跟著紅了眼眶。

後來, 考慮到阮女家境清寒, 根本買不起機票, 於是海巡隊又熱心地幫他們集資了3萬5千元, 終於在2019年3月時, 成功讓阮女的兒子帶著姊姊的骨灰, 回到了越南落葉歸根。 至於阮女則因為偷渡案件, 必須繼續留在臺灣接受司法審理, 不過最後法官念及她勇於自首, 在臺也沒犯下任何罪, 因此以她「值得憐憫」為由, 宣判了免刑免罰。

幸好法官沒有苛責這位越南媽媽,也讓人得以見證,即便在嚴厲的司法制度之下,依然存在著通情達理的例外。

天底下最無私的愛是母愛。人世間有些「愛」很大氣,有些「愛」很執著,還有一種「愛」很純粹——沒有任何功利的痕跡,我覺得這種「愛」就是母愛。我以為最樸實無華、最神聖博大、最刻骨銘心的愛,就是母親對於兒女那種永恆的愛。

宣判了免刑免罰。

幸好法官沒有苛責這位越南媽媽,也讓人得以見證,即便在嚴厲的司法制度之下,依然存在著通情達理的例外。

天底下最無私的愛是母愛。人世間有些「愛」很大氣,有些「愛」很執著,還有一種「愛」很純粹——沒有任何功利的痕跡,我覺得這種「愛」就是母愛。我以為最樸實無華、最神聖博大、最刻骨銘心的愛,就是母親對於兒女那種永恆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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