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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沒辦過信用卡,突然收到被催繳「6頁消費對帳單」 傻眼向銀行求證傻了:就是你本人辦的

信用卡帶給現代消費者的方便性雖不容置疑, 相反的, 由其衍生出來的問題也不小。 最常發生的除了信用卡被冒領、冒用、偽造之外, 因使用信用卡而發生的購物糾紛亦時有所聞。 消費者刷卡消費, 若發現商品有問題或是繳款帳目不符時, 應該如何處置以避免損及自己的權益呢?

何師傅從來沒有辦過信用卡, 但是在前幾天的時候突然就接到了銀行的電話, 說他這邊需要去銀行還款。 這讓何師傅瞬間傻住了。 自己從來都沒有辦過信用卡, 為什麼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何師傅就聯繫了警方, 一起去了銀行。

到了銀行一查詢, 發現自己的清單一共有6張。 而且前前後後消費了不少錢。 其中有些錢是16年消費的, 而且每次消費完之後又還了一部分, 然後又繼續消費。

後來找到了銀行的負責人, 負責人拿出了相關的數據, 說這信用卡是和師傅本人辦理的,

但是何師傅從來沒有辦理過啊!但銀行的負責人則強調:「這個必須要本人攜帶證件, 或者是他們上門服務的時候, 本人出示證件才能辦理的。 」

最後銀行火速調查才發現, 領卡人不是何師傅本人, 是一個叫周某某的人攜帶何師傅的身份證來領取的,

具體為什麼出現這樣的情況他們也不清楚。 銀行的經理甚至還告訴何師傅, 讓警方介入調查就好, 從頭到尾態度都非常高傲。

小編認為, 銀行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畢竟已經明確說過了, 辦理信用卡必須本人攜帶身份證才能辦理, 你們這屬於監管不力了,

何師傅明明沒有自己辦過信用卡, 說明別人通過了其他的管道辦了。 , 你們在沒有本人來到現場的情況下卻把信用卡辦了。 這難道不是銀行的責任嗎?

依據銀行公會統計, 有超過6成的持卡人曾經動用過循環信用。 由國內主要發卡銀行的資料顯示, 近來持卡人動用循環信用的帳款激增, 已達不少行庫信用卡應收帳款的4至6成左右。 正因使用的人多了, 連帶導致計息溝通不良的個案增加。 雖說銀行業者與持卡人各有立場, 業者也做到財政部以書面告知持卡人相關規定的要求, 但是推廣發卡時未詳盡說明也是事實, 以致持卡人對循環信用的遊戲規則多數一知半解。

其實, 各行庫循環信用的利率、起息日與計息本金互有差異,

持卡人若是以週轉成本為考量, 是有必要貨比3家。 以利率為例, 民法規定民間借貸年利率不得超過20%的上限, 因此各發卡銀行的循環年利率都在20%以下。 不過在市場自由競爭的法則下, 各家銀行的利差甚至多達5%, 消費者應有選擇少付利息的智慧。

至於國際性發卡的外商銀行, 以及在國內發卡起步較早的信託公司, 則利率多在法定的上限20%。 而較晚開發信用卡業務的新銀行與省屬行庫為了搶食市場大餅, 則不免將利率壓低在20%到15%之間。 雖然業者各出優惠與服務奇招, 但是就持卡人的成本負擔而言, 其高低仍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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