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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現在2018年已經過了將近一半, 我們國家土地確權工作推進越來越深。 在進行土地確權時, 規定“一戶一宅”, 即一個農村家庭戶, 只能夠共用一塊宅基地。
而很多的農村家庭僅僅只有一塊宅基地是不夠的, 特別是孩子多的家庭。 如果說幾個兒子要結婚, 他們都想有自己的房子, 獨立生活, 那肯定自己要一塊地的!因此, 要想擁有自己的宅基地, 按照“一戶一宅”的規定, 必須分戶!
但是現在, 農村分戶又出了新的變化!我們來看看有哪些?
一、要準備的資料更多
原來只要準備好原來的戶口本、自己的省份證就好了,
二、 申請流程變得複雜
現在流程是“向村委會寫申請書申請村委會同意並蓋章當地派出所同意蓋章”
三、 分戶人群更加明確
(1)尤其需要注意, 有四類人不能分戶:
農村獨生子女家庭;
未在民政局辦理離婚手續的農村夫妻;
子女未成年, 不具備經濟獨立、生活獨立條件, 不可與父母分戶;
拆遷地區或即將拆遷地區, 不允許分戶。
(2)三類人可以順利分戶:
女子年滿18周歲, 經濟獨立, 並與父母分開生活的農村家庭, 可以辦理分戶
經過民政局批准, 已經辦理離婚手續的農村夫妻;
父母準備分家產的農村家庭, 可以向當地法院提交申請,
你們那邊對農村分戶是怎樣操作的?有什麼特殊的規定和要求嗎?歡迎來評論區留言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