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
杜佘村下壟組村民周某富(男, 35歲), 兩年前飼養一條寵物狗(公狗), 因外出打工, 沒有把它帶去, 結果這條寵物狗就流浪到本村抽坑組, 被一村民吳某才(男, 62歲), 收養(因其家中有一母狗, 也只是偶爾給一點食物)。 這條寵物狗平時沒有得到正常飼養, 經常會偷吃村民的雞蛋、小雞, 上個月還把抽坑組村民飼養的鵝咬死了11只, 抽坑的村民, 礙于本村人面子, 沒有找吳某才的麻煩, 而寵物狗的主人又在外地聯繫不到, 無法要求賠償, 事情就不了了知。
5月4日下午, 這條寵物狗又跑到本村苦竹山組, 把村民吳某太、吳某章飼養的鵝咬死17只。
調解
5月8日上午, 在楓溪鄉綜治委的協調下, 楓溪司法所、楓溪派出所、楓溪鄉調委會、杜佘村調委會聯合成功調解了一起, 村民飼養寵物狗, 咬死鄰村村民家禽糾紛案。
來源:楓溪鄉、楓溪司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