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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0年实行四天工作制?网友:月休都没有四天的路过!

周滔 原創

據《廣州日報》報道:社科院報告:建議全國2030年起實行4天工作制。 綠皮書建議, 可以在2020-2025年, 延長春節假日為8天, 增加元宵節;加速落實帶薪休假;并在東部地區企業試行4天(36小時)工作制。 從2025年起, 可在東中部地區實行4天工作制;到2030年, 就可在全國開始實行4天工作制。

據騰訊評論:社科院建議一周上4天休3天, 為何網友不買賬?

雙休和帶薪休假都沒保證, 休三天更沒戲

中國人不僅假期休不全, 工作時間還特別長。 北京師范大學的一位研究員估計, 中國在職員工平均每年工作2000-2200個小時, 這一數字遠高于美國(每年1790小時)、荷蘭(1419小時)、德國(1371小時),

甚至日本(1719小時)。

現有的假期都休不上, 工作時間又這么長, 即使每周再多給一天假期, 也不過是紙面假期, 網友怎能不冷漠以對?

為什么中國人休個假這么難?

先說雙休日。 1995年我國正式確立五天工作制(標準工時制), “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周六周日雙休, 是有保證的, 而企業則不同。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雖然規定了職工帶薪休假的權利和天數, 但這一行政規定本身的法律地位較低, 對不遵守條例的企業處罰較輕, 一些企業對條例毫無忌憚之心。

人民法院報曾撰文指出, 勞動法、《職工帶薪休假條例》等法律法規明確勞動者的工作時間和各種假期的時日, 為何勞動者的休息休假權利仍落實難?有人認為根本原因在于這些法律法規屬于軟法。

所謂軟法是指具有法律約束力但不具有實際效力, 無法有效通過司法救濟途徑解決, 不能運用國家強制力保障實施的法規范。 軟法并不少見, 如老年人權益保障法中將“常回家看看”納入法條中, 但因帶薪休假落實不到位仍難喚回孝子之身。

在實踐中, 勞動者無法通過仲裁或者起訴方式維護自身休假權利, 正所謂“無救濟無權利”, 勞動者沒有話語權。 (《休息休假落實難是否為軟法之殤》)

當然, 即使法律夠硬, 中國的員工也可能不愿休假, 不敢休假。 不愿休是因為可能少拿工資, 休假自己的活要交給別人, 比較麻煩;不敢休, 則是因為“領導還沒休,

你敢休?”萬一領導認為員工休假工作態度有問題, 或者發現公司沒有你也照樣轉, 又該怎么辦?

在目前的狀況下, 每周休3天, 只是給一小部分人增福利

在每周單休依舊不違法, 勞動者的休假權沒有保障的情況下, 盲目嘗試每周休3天, 甚至全國推廣, 最終的結果, 很可能是一部分機關事業單位和國企員工能夠享受3天假期, 絕大多數勞動者還是照原樣上班, 不增加一點福利。

網友評:

做人要厚道:唉……咱們還是談談世界和平的事兒吧!!

victor5655:嚴重反對因為不管你實行休多少天, 要加班的還是加班, 要跑任務的還是要不分時地跑任務, 結果只是閑的越閑, 忙的越忙, 我們去相關部門辦事只能望證輕嘆, 一個證件沒一個月都發不下來!

WAI-YAM:民營不可能, 受益的只會是政府部門。

ooo哦ooo哦oo哦:月休都沒有四天路過, 法定假日無放假路過, 無補貼, 無加班費路過!

309成員:能否建議社科院從即時起實行0天工作際, 以后都不用上班。 免得浪費國家開支。

遙遙的時光:能否先把現在的帶薪休假、周末雙休落實好?

(今貴州綜合)

編輯設計:王媛

統籌:晏海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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