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2日五部委聯合發布《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試點通知》以來, 養老金第三支柱從理論走向實踐, 銀行、保險、基金等不同金融機構應發揮各自專業優勢共同參與第三支柱。 對此, 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副會長鐘蓉薩表示, 由于第三支柱直接面向個人, 投資者教育至關重要, 金融機構更應該不忘“為投資者創造價值”的初心, 切實推動和實施養老金融教育。
鐘蓉薩指出, 銀行、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具體可從五個方面服務養老金投資者:一是以投資者為中心, 發行符合養老需求的產品,
養老金第三支柱的發展對于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多層次養老保險制度體系、滿足人民老年生活需要、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均具有重要意義, 除了需要銀行、保險、基金等金融機構發揮積極作用之外, 個人投資者也應該予以持續關注, 樹立正確的養老金融觀念。
鐘蓉薩表示, 對于養老金融,
養老金第三支柱作為提升居民養老保障水平的有利手段, 除了需要金融機構和個人投資者的推動外, 監管部門也要強化教育, 保護好老百姓的“養命錢”。 鐘蓉薩表示, 基金業協會長期致力于投資者教育, 未來將在以下四方面加強投資者教育與保護工作:一是推動全市場遵循投資者教育與保護理念,
鐘蓉薩指出, 養老金第三支柱涉及面廣, 需要長期投入, 希望金融機構主動參與, 宣傳個人養老賬戶制的重要性, 培育參與人的養老理財規劃意識, 提高參與積極性。 同時引導投資人改變追漲殺跌的短期行為, 開展長期投資, 通過時間的復利, 讓基金的好收益成為投資人的好回報。
(證券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