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馬來西亞媒體7月1日報道, 來自馬來西亞吉蘭丹州的41歲男子Abe, 近日因和一名11歲的女孩結婚而引起了該國廣大網友們的批判。 但女孩兒卻回應說:“盡管很多人都生我的氣, 但我不想離婚, 因為Abe不想離開我, 而我也很愛他。 ”
據報道, Abe是一名橡膠商, 他已經結過兩次婚, 并且有6個孩子, 最大的18歲, 最小的只有5歲。 近日, Abe的第二任妻子在社交網站上發布了一個帖子, 標題為“祝賀你結婚, 我的丈夫。 ”文章中寫道:我的丈夫41歲, 他的妻子11歲, 并附加著幾張照片。
據悉, 11歲女孩的父親也是一名橡膠商, 今年49歲, 他們一家從泰國搬來已經在吉蘭丹州住了20年了,
Abe對女孩的父親承諾說:“我們暫時只會以夫妻的身份生活, 等到五年之后再登記。 ”就這樣, 女孩的父親才答應把女兒嫁給他。 最終, Abe和他的11歲新娘, 在女孩父母的見證下, 于6月18日結婚了。 女孩說:“我認識Abe很久了, 我和他的一個孩子也是朋友, 我之所以答應嫁給他, 是因為我愛他, 他是個好人。 ”
Abe的第二任妻子得知前夫在泰國南部和這名11歲的女孩結婚后表示:“他再娶老婆我并不反對,
然而, 泰國那拉提瓦府的議會, 否認了Abe和11歲女孩在他們這一地區結婚的事情。 議會負責人表示, 他們從未給這對夫婦辦過結婚手續, 但他們同時也表示, 泰國的宗教法律并不反對未成年在父母的同意下結婚。
還有消息表示, 這對夫婦可能是在與吉蘭丹州接壤的Sungai Golok宗教辦公室結的婚。 但馬來西亞政府也表示說, 并無此事。 他們表示, 法庭或地區宗教辦公室沒有允許這樁婚姻的記錄, 并且如果沒有書面許可,
馬來西亞婦女、家庭和社區發展部門表示, 由吉蘭丹州宗教委員會、政府機構和活動人士組成的特別工作組已經成立, 以配合和審查這一事件。 在馬來西亞, 根據民法, 男女結婚的法定最低年齡是18歲。 然而, 女孩如果得到州議會首席部長的許可, 也可以在16歲結婚。 如果得到宗教委員會允許的話, 也可以在16歲之前結婚。
去年, 馬來西亞通過了一項針對兒童性犯罪的法律, 但沒有將童婚定為犯罪。 上周, 該國在首都吉隆坡舉辦了一場關于結束童婚的“女孩非新娘”的會議。 據悉, 馬來西亞當地一家英文報紙在2016年報道過, 在之前的五年里, 馬來西亞有超過9000起童婚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