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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時尚女編輯一語道破:我盛裝打扮,如何取悅自己也迎合他人


圖:時尚應該是融合自信、展示個人風格的存在

作為時尚編輯, 長久以來, 我都覺得我們的穿著打扮是為了取悅自己。 我認為, 時尚應該是融合自信、展示個人風格的存在。 哪怕只能增強一點點自信, 我也願意花大把時間盛裝打扮, 對每個搭配細節極盡嚴苛。 到目前為止, 我都認為時尚是一種帶有強烈個人色彩的消遣方式。

然而今年, 我逐漸開始思考一件事——我的穿著習慣從何養成?得出了一個既在情理之中, 又在意料之外的結論——著裝之於我而言, 不僅是取悅他人的一種途徑, 更是一種自我賞玩的趣味。


圖:著裝不僅是取悅他人的一種途徑, 更是一種自我賞玩的趣味

說實話, 我其實是個骨子裡態度很“懶散”的人, 並不像很多人有著對細節的完美主義。 因為這一點, 有時候我會覺得自己真是愧對“時尚編輯”這個職業稱號。 我的工作要求我關注每一個搭配的細節, 比如如何同時穿上三件襯衣而不顯臃腫混亂, 比如每一件衣服要配當季什麼款式顏色的包和鞋……確實, 這些也會是我關注的點。 但是當我離開工作場, 回到自己的個人世界時, 我的原則就變成了——一切化繁從簡!

周日, 我會整日穿著運動休閒裝;週五的話, 除非要開會, 否則我都會在自己的牛仔褲和T恤裡自在徜徉。


圖:‍回到自己的世界, 喜歡一切化繁從簡

因為這樣的著裝風格, 我曾經一度害怕被人說“私下著裝很Low”這樣的話, 但後來轉念一想, 穿T恤牛仔褲就代表著我對時尚沒有專業見解嗎?每天穿禮服高級定制就表示我比別人更懂時尚嗎?答案是, 並不會。 後來我逐漸發現, 那種外在的驅動力, 想要去迎合別人口味的虛榮心, 已經讓我扭曲變形了。


圖:週末的日常裝束, 連帽衫, 運動短褲和運動鞋。 不打算見任何人, 只是覺得舒服又自在

有時候, 有目的性的確有好處, 它能讓我在清晨早起多花時間梳妝打扮, 也能讓我在受盡工作折磨後還依然背起裝備去健身房。 所以我並不認為“目的性”就意味著“諂媚”或者“取悅他人”。 對我而言, 它是一種途徑, 是讓我以最合適的面貌和姿態出現在特定場合的驅動力。

我的日常充斥著跟各種時尚圈的人士面談、合作, 盛裝打扮這種事當然是免不了的。 不過, 除了工作所需地穿上合適的設計師成衣, 傳遞潮流訊息之外, 我更想通過這些表現形式展現個人風格與氣質。 要想展現不一樣的自己, 其實沒必要一直買新衣服, 通過合適的搭配一樣可以發現跟之前不一樣的自己。


圖:曾經去參加棕櫚灘一個晚宴的裝扮。 穿成這樣, 我就是要去豔壓全場

有時候, 服裝的搭配甚至會有種“老娘拼了”的感覺, 全副武裝像個女戰士——西裝筆挺, 精緻的領帶, 10釐米的高跟, 外加烈焰紅唇。 照著鏡子, 這樣的形象跟之前那個穿著緊身運動褲、踩著運動鞋的自己簡直判若兩人。

但我還是覺得, 這只是不同場合下的訴求的不同呈現而已, 並不是我穿成什麼樣就能定義我是什麼樣的人。


圖:我試著配合了一下加州審美, 花裙子、網眼涼鞋, 都很加州

我很多朋友, 包括我自己, 都是這樣, 見老闆的時候西裝革履, 週五出去轟趴的時候就放浪形骸, 單從外表看, 簡直不是一個人。 需求不同, 穿著迥異也就在情理之中了。

有一個同樣是編輯的朋友曾經也有過類似的感歎, 當她因為公私穿著風格的天差地別被問“哪一個才是真實的你?”的時候, 她給出了下面的答案——


圖:獲得去年CFDA時尚大獎的一套禮服, 這種粉色又高調的裙子並不是我的日常風格, 也算是工作的收穫吧

“關於時尚到底是一種工具、一個不可避免的社會現狀,

還是某種美輪美奐的陷阱這個問題, 我也一直在思考。 對我個人而言, 可能三者兼具。 ”

我們穿什麼, 是休閒服還是精緻的禮服, 無疑是一個媒介, 一個視窗, 更是別人下判斷的理由, 所以我們不想因為穿著給人留下隨便的印象。 但從另一個角度看, 個人的風格也是不斷成長的, 沒有人會十年、二十年穿衣打扮一成不變, 所以也沒什麼好焦慮的。

而且我發現, 反而在那種不需要刻意去想如何打扮的悠閒中, 我才能想出更有趣的搭配創意。 做了這麼多年的時尚編輯, 到現在我終於敢承認, 是的, 我的盛裝打扮為了取悅自己, 但同時也是為了取悅別人

(本文為著名時尚網站 who what wear 6月5日文章, 作者為時尚編輯:艾米莉亞·麥登;獨家編譯:王佳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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