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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地球生命毁灭了,地球物种还能不能进化成人类?

在微生物研究中, 用放射物質照射、化學物質選擇, 就能逐漸培育出在某方面適應能力特別強的微生物種類。 雖然它們仍未脫離原有的生物群體, 成為一種完全全新的生物, 但也證實了外界因素對物種的選擇, 生物只能被動的去適應外界變化。

從大量的解剖學證據、化石證據中, 找到了一些現代人類祖先的“化石”, 它們也是由更為古老的物種進化來的。 如果小行星撞擊地球的時候, 地球上只剩下簡單的單細胞生物, 那麼人類祖先的祖先那樣的大型生物, 也是不存在的。

單細胞要是重新進化為大型生物可能又會經歷數十億年,

期間環境的變化與歷史上地球的環境變化並不相同, 造成的結果是對物種的進化選擇也不同, 不會再出現人類祖先, 也就不會再出現人類。

可以直白地說, 生命毀滅之後, 生命絕不會再從單細胞動物進化成人。

一是, 自5.41億年前發展至6500萬年前, 共發生了六次生物大滅絕事件, 而且每一次生物大滅絕事件, 並沒有造成生命的全部絕滅, 反而導致新物種爆發式蓬勃, 比如6500萬年前, 發生的最著名的白堊紀末期生物集群大滅絕事件, 導致天空的翼龍、海洋裡的滄龍、陸地上的恐龍, 以及古鳥類等全部滅絕, 但卻為現代的鳥類、哺乳動物, 乃至靈長類的極度繁盛, 爆炸式多樣化蓬勃發展創造了機遇。

二是, 35億年生命進化的總體趨勢是由簡單到複製, 由低級到高級, 由最初的原核細胞進化成真核細胞, 由單細胞進化出多細胞, 由無脊椎動物進化出脊椎動物, 由變溫動物進化出恒溫動物, 由魚鰭進化出四足, 由光滑的皮膚進化出長毛的皮膚, 由生活在水裡到陸地, 再到空中。

三是, 根據分子生物學和遺傳學研究, 生物的進化是自然選擇作用下, 基因適應性變異或突變的過程, 而基因變異或突變, 又是隨機的, 沒有方向性或目的性, 所以說, 生物的進化不總是有低級到高級, 由簡單到複雜, 生物進化是自然選擇下的適應, 從魚類、兩栖類、爬行類、哺乳類, 以及我們人類, 都是偶然的, 更無規律可言。

假如生命再從單細胞動物開始進化,

最終出現的不一定是人類, 也不一定會出現在地球上生活1.7億年的恐龍, 以及在哺乳動物時代, 稱王動物界的劍齒虎。

所以, 生命的進化, 一切都處於不確定狀態, 進化的軌跡不能預測, 進化的方向無法指明, 進化的目的不得而知。 而進化的現象全由自然選擇所掌控, 進化的原因是生命的基因發生隨機性突變。 不僅不會進化為人類, 也不會進化為很多曾經存在過的物種。 進化並沒有目的, 只是外界因素造成基因突變的累積結果, 環境會選擇出某些適應生活於其中的物種。

PS:未經同意不得轉載(圖片來源網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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