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在過去中國是一個思想非常保守的國家, 但現在有很多地方已經改變很多。 我國軍隊在徵收兵源時, 士兵身上是不能有紋身的, 就連很小的傷疤也不行, 其實我國這樣做肯定是有原因的。
大家都知道不管是過去還是現在, 軍人的身份都非常特殊, 軍人代表著部隊和國家。 而現在在我國社會上有很多小混混身上都會有很多不同類型的紋身, 他們整天無所事事, 就包括監獄中很多犯人身上也有大片的紋身, 所以對於我國來說是非常有損軍人形象的。
再者士兵身上不能有傷疤, 當過兵的都知道,
舊傷口破裂以後是很難癒合的, 但人長這麼大哪有不磕磕碰碰的呢?所以現在我國對傷疤上的限制重新做了規定, 傷疤的長度和寬度不得超過兩釐米, 如果將紋身洗掉以後留下的印字不是很明顯也是可以參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