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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71萬購房拆遷「獲賠1800萬」,賣家後悔了稱「買賣無效」,ㄈㄚ院:同意

15年前, 魏思麗女士花71萬新臺幣, 買下170坪住宅, 如今拆遷獲賠1800萬拆遷款, 不料當年的買家為分錢突然把她告上ㄈㄚ院, 稱當年「買賣合同無效」, ㄈㄚ院竟判決「同意」!

1、為分錢, 15年前的買家找上門

因為城市改革政策, 魏思麗15年前買的大院子被劃入拆遷范圍, 于是她搖身一變成為「拆一代」, 預計將得到國家補償的拆遷款1867萬, 當真是人在家中坐, 錢從天上來!

結果還沒等她開心, 一對不速之客不請自來,

竟是15年前把房子賣給魏思麗的原房東劉亞雲母子!兩人一見到魏思麗就提出了匪夷所思的要求, 讓她拿出約668萬拆遷款分給兩人, 魏思麗當然不可能答應這種「胡攪蠻纏」的條件, 結果這對「見錢眼開」的母子竟然將她告上ㄈㄚ院!

2、ㄈㄚ院竟宣告15年的合同無效

誰也想不到, ㄈㄚ​​​​​院接到這對母子的上訴, 竟然判決, 當年的購房合同, 無效!不僅魏思麗懵了, 無數關注此案的民眾也覺得匪夷所思, 15年前白紙黑字簽訂的買賣合同, 怎麼就無效了呢?

要知道, 當年劉亞雲賣房是為了給老公治病, 魏思麗同情她們一家的遭遇,

在本來67萬的價格上又額外加錢, 湊到71萬, 讓她拿錢就救人。 當年的劉亞雲心存感激, 在簽合同的時候, 不僅簽上了自己的名字, 還讓老公和兒子都簽了字, 所有手續都齊全。

誰能想到就是這樣一份本應該萬無一失的合同, 在15年后竟被判定無效了呢!要知道這些年,

魏思麗為擴建、裝修庭院, 前后花了230萬新臺幣, 這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怎麼現在自己辛辛苦苦打理的房子, 拆遷了錢卻要分給不相干的人呢?

其實, 劉亞雲母子敢反手把當年的恩人反手告上ㄈㄚ院​​​​​​​, 背后也是有高人指點, 利用了國家政策漏洞。

3、農民宅基地禁止賣給城鎮居民

原來,國家有規定,農民的宅基地是不能出售給擁有城鎮戶口的居民的,而15年前出售的這套院子恰恰就是農村宅基地的性質,而魏思麗也正巧擁有城鎮戶口。對此劉亞雲母子上訴稱「當年簽訂的合同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所以並不算數!」

《合同ㄈㄚ​​​​​》第52條規定,「違反ㄈㄚ​​​​​律、行政ㄈㄚ​​​​​​​​​​​​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因此ㄈㄚ​​​​​院判決:「同意劉亞雲母子的要求!」

對此,魏思麗表示自己作為普通的老百姓,確實對ㄈㄚ​​​​​律缺乏了解,因此才吃了這麼大的虧,

不過她依舊相信國家會給她一個滿意的答復,不會真的就讓背信棄義的人白白撿便宜!

4、公道自在人心,ㄈㄚ​​​​​院亦有情

事情到此還沒結束,要知道劉亞雲母子其一是申請合同無效,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求,一是請求ㄈㄚ​​​​​院判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合同無效,二是請求魏思麗依ㄈㄚ​​​​​分割拆遷款。

1867萬的拆遷款到底怎麼分?成了大眾最關心的話題,難道真的要給這對忘恩負義的母子?

此案的判決,ㄈㄚ​​​​​院也十分慎重,畢竟近年來不少房屋拆遷,類似魏思麗和劉亞雲的案子也在逐漸增多。對此ㄈㄚ​​​​​院院長表示「本著強調誠實守信的原則,不能再處理類似案子時讓賣家鑽空子佔便宜!」

畢竟作為人,應該言而有信,遵守契約精神,因此縱使當年的購房合同被判無效,但劉亞雲也作為當初的賣房人也存在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問題。

最終ㄈㄚ​​​​​院判定,這筆巨額拆遷款,魏思麗享有百分之七十,劉亞雲享有百分之三十。不過要注意,30%并不是指全款的30%,首先需要去除這些年魏思麗擴建部分所獲得的拆遷款,以及當年購房支付的錢,排除掉這些,剩下的552萬,由兩人三七分。

綜上所述,魏思麗一共能拿到1700萬拆遷款,劉亞雲能拿到164萬。看得出來,ㄈㄚ​​​​​院還是分得出是非對錯的,劉亞雲鉆漏洞拿到一點點零頭,但卻失了人心,而魏思麗終于擺脫了麻煩!

3、農民宅基地禁止賣給城鎮居民

原來,國家有規定,農民的宅基地是不能出售給擁有城鎮戶口的居民的,而15年前出售的這套院子恰恰就是農村宅基地的性質,而魏思麗也正巧擁有城鎮戶口。對此劉亞雲母子上訴稱「當年簽訂的合同違反了國家相關規定,所以並不算數!」

《合同ㄈㄚ​​​​​》第52條規定,「違反ㄈㄚ​​​​​律、行政ㄈㄚ​​​​​​​​​​​​規的強制性規定,合同無效!」,因此ㄈㄚ​​​​​院判決:「同意劉亞雲母子的要求!」

對此,魏思麗表示自己作為普通的老百姓,確實對ㄈㄚ​​​​​律缺乏了解,因此才吃了這麼大的虧,

不過她依舊相信國家會給她一個滿意的答復,不會真的就讓背信棄義的人白白撿便宜!

4、公道自在人心,ㄈㄚ​​​​​院亦有情

事情到此還沒結束,要知道劉亞雲母子其一是申請合同無效,最主要的目的還是要求,一是請求ㄈㄚ​​​​​院判令原告與被告簽訂的合同無效,二是請求魏思麗依ㄈㄚ​​​​​分割拆遷款。

1867萬的拆遷款到底怎麼分?成了大眾最關心的話題,難道真的要給這對忘恩負義的母子?

此案的判決,ㄈㄚ​​​​​院也十分慎重,畢竟近年來不少房屋拆遷,類似魏思麗和劉亞雲的案子也在逐漸增多。對此ㄈㄚ​​​​​院院長表示「本著強調誠實守信的原則,不能再處理類似案子時讓賣家鑽空子佔便宜!」

畢竟作為人,應該言而有信,遵守契約精神,因此縱使當年的購房合同被判無效,但劉亞雲也作為當初的賣房人也存在違反誠實信用原則的問題。

最終ㄈㄚ​​​​​院判定,這筆巨額拆遷款,魏思麗享有百分之七十,劉亞雲享有百分之三十。不過要注意,30%并不是指全款的30%,首先需要去除這些年魏思麗擴建部分所獲得的拆遷款,以及當年購房支付的錢,排除掉這些,剩下的552萬,由兩人三七分。

綜上所述,魏思麗一共能拿到1700萬拆遷款,劉亞雲能拿到164萬。看得出來,ㄈㄚ​​​​​院還是分得出是非對錯的,劉亞雲鉆漏洞拿到一點點零頭,但卻失了人心,而魏思麗終于擺脫了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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