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來給大家講這樣的一件故事, 成都有一位小夥, 在照顧兩位老人先後去世之後,
他也終于完成了自己的使命, 向世人證明瞭一諾千金並不只是說說而已, 而他的這個承諾, 用了足足14年才完成。
這位小夥姓鄭, 如今也不能稱之為小夥了吧, 當年的小夥如今已經成為阿貝了,
他在14年前有一位未婚妻, 兩人的感情很好, 可就是天公不作美,
女友因為白血病去世了, 在去世之前, 女友擔心自己去世之後父母無人照顧,
而身為未婚夫的小鄭, 向女友許下了承諾, 自此之後, 就肩負起了照顧兩個老人的責任。
為了方便照顧老人, 小鄭與老人簽訂了撫子協議, 還把自己的戶口遷到了老人家中,
從此之後便稱呼前女友的父母為爸爸媽媽, 直到前女友的母親去世, 他以兒子的身份為老人送了終。
最後只剩下了老父親, 老人也被小鄭的真誠所打動, 拿出自己的積蓄和退休金,
幫他開了一家水店, 雖然小鄭與老人並沒有血緣關係, 但在外人的眼中,
小鄭比親兒子還要孝順, 直到老人因為一場交通事故突然去世, 小鄭與老人之間的故事才被曝光出來。
原來在這場交通事故事件中, 肇事車主應該賠償老人家屬34萬元(約148萬新臺幣),
但這個時候, 老人在這個世上已經沒有直系親屬了, 只剩下一個沒有血緣關係的小鄭,
所以肇事車主與保險公司, 就以老人沒有繼承人為由, 拒絕賠償, 小鄭自然不會讓老人白白死去,
因此一紙訴狀將他們告上了法庭。
看到了這裡, 可能有人會認為小鄭是為了老人的遺產, 也有人認為小鄭哪裡是為了承諾,
說來說去不還是為了錢嗎?但這十四年的付出, 老人自然比誰都清楚, 不然又怎麼會給他出資開店呢?
而法院在經過調查後證實了小鄭與老人的關係, 老人的鄰居們也出面為小鄭作證,
在這樣的情況之下, 小鄭最終替老人拿回了這筆賠償, 而小鄭在為老人辦理完身後事之後, 也算完成了對前女友的承諾。
在此事曝光之後, 大家為小鄭點贊的同時, 也對肇事車主和保險公司提出了質疑,
沒有繼承人就不用賠償, 這樣的行為太過于流氓,這不能成為拒絕賠償的理由,
如果照這樣的規定行事,以後單身老人肯定會有很多,那這樣的一些人如果意外死亡,
難道就不用承擔責任了嗎?對于這種現象,你是如何看的呢?
這樣的行為太過于流氓,這不能成為拒絕賠償的理由,如果照這樣的規定行事,以後單身老人肯定會有很多,那這樣的一些人如果意外死亡,
難道就不用承擔責任了嗎?對于這種現象,你是如何看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