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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女子分享入職經歷,面試時HR說的很好,簽完合同傻眼:全不一樣!

中學或大學畢業后, 相信大多數人都希望自己能順利找到工作, 少遇到坎坷, 少走冤枉路, 但現實與想象的差距卻很遙遠。

一位來自檳城的女士發文, 分享了她在生活和職業生涯中遇到的最奇葩的公司。 她透露, 面試時, 公司老板曾答應給她額外100令吉的工資, 但在她上班要簽Offer Letter的當天, 公司HR耍了花招, 資料上寫的工資少了100令吉, 面試時約定的很多公司規章制度也突然變了, 這讓她覺得非常傻眼。

該女子表示, 她供職的奇葩公司正在申請采購職位, 當老板口頭告訴她將在工資中增加100令吉時, 她非常高興。 簽錄用函當天, 該女子因車突然拋錨, 改為上班當天簽。 沒想到, 她看到信后非常驚訝, 因為工資和之前約定的100令吉不一樣, 所以問HR, HR說先和老板商量一下再讓她知道。

之后HR告訴女子, 老板說制度已經設定好了, 所以工資不能改, 并告訴女方如果試用期過了會加回100令吉給她, 但如果女方不能接受, 可以選擇離開。 該女子透露, 自己當時也不知道勇氣從何而來, 就回去找HR說:“系統是人控制的, 既然你能給我為什么現在不能”。 最后, HR被她說得啞口無言。 一個小時后, HR打電話給她, 給了她要求的工資。

不過, 至于下班時間, 原本面試時說是下午5點35分, 信中卻改成了下午5點45分。 午休時間寫著1小時, 但實際上只有45分鐘。 更離譜的要求是, 其他員工周一至周四午休時間不能外出就餐, 不管任何借口, 只能待在公司。 最終, 該女子在公司工作三個月后辭職了。

《KEYPO大數據關鍵引擎》數據顯示, 網友心目中企業最好的“幸福條件”包括公司有完整的培訓計劃、更多的休息福利、薪酬待遇優于同行。 職業在人們的生活中占很大一部分, 所以在選擇公司、職業和職位的時候就要多加慎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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