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藥”販在峇都基基接獲“藥”品供應后, 突然嘴饞想到馬口買炸雞吃, 豈料卻遇上警方路障而被逮捕, 炸雞吃不成, 反而要吃牢飯。
這起事件是于昨日傍晚發生在馬口蘇南花園的路障。 警方在車上起獲數百克“藥”。
除了因擁“藥”被捕, 兩人也因不同住址卻共用一車而被警方各開出5000令吉罰單。
仁保警區主任胡昌福警監說, 兩名落網的男子年齡都是39歲, 一人來自彭亨金馬揚登巴咬2土展區, 另一人來自雪州峇冬加里。
警方是在該車廂內手拉煞車器附近, 找到違禁物(市值約1325令吉), 當場扣捕兩人。
據知, 兩人是在十余公里外的峇都基基獲得“藥”品供應后朝著馬口市區方向行駛, 準備到市區購買炸雞吃。 當他們于24日傍晚6時許, 準備度過蘇南花園路障時, 被警方識破行蹤而落網。
兩名男子是于一兩年前開始涉及“藥”品, 擁有數項犯罪前科, 他們落網時的尿檢結果都是呈陽性反應。
胡昌福也說, 警方是援引1985年危險“藥”品特別防范措施(LLPK)扣捕兩人, 并將各被送往柔佛新邦令金扣留營及霹靂華都牙也扣留營扣留兩年。
警方在巴索2土展區路邊扣捕兩名涉“藥”者, 圖為起獲的其中一部份“藥”品。
另一方面, 胡昌福說,
警方是于23日凌晨零時40分左右, 在巴索2土展區路邊扣捕一名49歲男子, 起獲3包違禁物。 接著在半小時后, 即凌晨1時30分左右, 再扣捕另一名55歲男子, 起獲4包違禁物。
警方將援引1952年危險“藥”品法令第.39A(2)條文, 對上述兩名男子展開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