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臺北地院門前, 人們簇擁著一位律師走出, 媒體記者也紛紛上前, 詢問這位律師勝訴的感受。
「聽到宣判結果很開心, 開心不是因為我贏了案件, 而是因為受災勞工們總算得到公義的結果, 我也參與了一件有意義的事情, 見證司法史上一個很重要的里程碑。 」
這位律師名叫李秉宏, 今年42歲, 是臺灣史上第一位盲人律師, 而他所在的控方律師團第一戰就打敗了曾在桃園設廠排放有毒廢料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 一審為受災勞工爭得5.6億元賠償。
為了能夠站在法庭上為勞工們爭取權益, 他經過了一段十分漫長且艱辛的求學歷程。
先天視障, 刻苦學習考臺大法律
因為早產的緣故, 秉宏患有先天性視網膜病變, 視力幾近全盲。
「那時候爸爸媽媽經常會去討論我以後要做些什麼, 但是他們說的我都不願做。 」
那時視障者的就業路其實非常窄, 大多會從事按摩、街頭藝人、要不就當電話客服員。
「在學校時我就明白, 唯有藉著升學, 我才有機會拓展不同的就業類型, 才能做自己喜歡的工作。 」
雖然在身體上有障礙, 但他並未感到自卑, 反而更加發奮努力學習, 在啟明學校學習的12年中秉宏的成績始終名列前茅。
在考大學時他和爸爸媽媽一起做規劃「爸爸希望我念法律, 這樣一來可以保護自己、二來可以幫助別人。 」
最終秉宏果然不負家人期望在1998年考取國立臺北大學法律系, 也成為全校唯一考取法律系的學生。
一節課聽三遍,
可到了大學以後他的學習再度遇到困難, 因為不能看書, 他只能靠聽課學習, 很快在學業上就與同學們拉開差距。
「老師講課的內容聽一遍只會有淺淺的印象, 根本記不住。 」
沒辦法他只能用最笨的方法, 就是每次上課時將答錄機打開, 將課堂內容完整錄下來, 回家後一遍又一遍的聽頌復習。 「平均每個章節都會聽三遍以上, 到最後都能復述。 」
透過超出常人數倍的努力, 最後他以優異的成績完成了大學學業。
但這時另一個嚴峻的現實又被擺在他的面前, 那就是考律師。
「其實一開始視障生去唸法律, 是連律師都不能考, 我算是幸運畢業時已經開放。 」但這對他來說也非常困難, 因為錄取率只有不到8%
「因為知道很困難呀, 所以就會讓自己放寬心, 會拼命復習但每次都帶著考不上的心情去。 」在連考兩次落榜後, 終於在2004年考上。
「真的是很激動, 不敢置信我真的上了!」
就業遇阻做法扶, 第一戰接工殤大案
拿到律師資格後另一道難關又擺在秉宏面前, 沒有律師事務所想要聘用他。
「大部分律師事務所沒接觸過視障者,因為執業時需要看卷、看筆錄,感覺我不能勝任。」
求職無門的他在2005年選擇到法律扶助基金會上班,但也只是做些電話法律諮詢、寫法案與會務的工作。
「我們因為是視障者,所以在機會上只能一步步去證明、爭取。」
「當時真的很羨慕同事們,可以到法庭上幫當事人打訴訟。」
為了能夠得到重視,他別其他人更加努力的工作,每天熬夜加班研究案件問題,查閱法律。還會在聽其他律師對問題的分析中吸取經驗。
他的努力被大家看在眼裏,終於在2008年簽下人生第一張委任狀,參與了已纏訟多年的臺灣史上最大的工殤案「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件(RCA案)」。
獲得委任後秉宏興奮的一夜未眠「這就像說我當了醫生,平常只能看門診,今天總算我也有機會,要上手術臺做開刀的工作了。」
可他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將要面對的是一個訴訟經驗豐富的律師團。
積極準備夙興夜寐,為當事人搏來正義
為了打好第一仗,他每場會議都會到場聆聽,努力將案件細情記在腦中。
在長期的訓練中他已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分析技巧「我可以從對方講的話、聲音、論述內容的前後邏輯,來判斷這是怎樣的人。」
相比其他律師,秉宏的斷案研究問題的時間要多出5-10倍,每天都要熬夜加班分析。
終於在2010年他第一次站在法庭上為因毒廢料而罹患不孕癥、癌癥的當事人辯護。
雖然做了很細緻的準備但在法庭上他還是顯得有些緊張。
「第一次出庭嘛,那時候我連律師袍都沒有,還是去跟律師公會借的。」
每次開庭時他會提早半小時到法院準備訴訟資料,盡全力完成分配給他的工作,訴訟一直從2010年延續到2014年,期間他一直緊緊跟隨。
最後在結案時,他在法庭中起身當事人做結辯,這也是他律師生涯中的第一次結辯。
2015年一審宣判受害勞工勝訴,RCA等四家公司賠償5.6億元,後四家公司不服上訴,2017年二審更判賠7.1億元。
受災勞工們的權益終於得到了正義的維護。
走出法庭的秉宏顯得格外輕鬆。
「這麼多年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
除了為勞工們爭得權益,他還積極鼓勵視障者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只要你準備好,都能在不同領域上發光發熱,成為優秀的視障者!」
的確,就如秉宏所說。
只要積極準備,就沒有任何事能夠成為阻礙。
只要堅持為理想而奮鬥,即便現實再黑暗也終能見到曙光。
希望秉宏的故事能夠被更多人看見,讓這分堅持、自信和正義的力量能夠在社會中繼續傳遞!
沒有律師事務所想要聘用他。「大部分律師事務所沒接觸過視障者,因為執業時需要看卷、看筆錄,感覺我不能勝任。」
求職無門的他在2005年選擇到法律扶助基金會上班,但也只是做些電話法律諮詢、寫法案與會務的工作。
「我們因為是視障者,所以在機會上只能一步步去證明、爭取。」
「當時真的很羨慕同事們,可以到法庭上幫當事人打訴訟。」
為了能夠得到重視,他別其他人更加努力的工作,每天熬夜加班研究案件問題,查閱法律。還會在聽其他律師對問題的分析中吸取經驗。
他的努力被大家看在眼裏,終於在2008年簽下人生第一張委任狀,參與了已纏訟多年的臺灣史上最大的工殤案「臺灣美國無線電公司污染案件(RCA案)」。
獲得委任後秉宏興奮的一夜未眠「這就像說我當了醫生,平常只能看門診,今天總算我也有機會,要上手術臺做開刀的工作了。」
可他當時並不知道自己將要面對的是一個訴訟經驗豐富的律師團。
積極準備夙興夜寐,為當事人搏來正義
為了打好第一仗,他每場會議都會到場聆聽,努力將案件細情記在腦中。
在長期的訓練中他已經形成了自己獨特的分析技巧「我可以從對方講的話、聲音、論述內容的前後邏輯,來判斷這是怎樣的人。」
相比其他律師,秉宏的斷案研究問題的時間要多出5-10倍,每天都要熬夜加班分析。
終於在2010年他第一次站在法庭上為因毒廢料而罹患不孕癥、癌癥的當事人辯護。
雖然做了很細緻的準備但在法庭上他還是顯得有些緊張。
「第一次出庭嘛,那時候我連律師袍都沒有,還是去跟律師公會借的。」
每次開庭時他會提早半小時到法院準備訴訟資料,盡全力完成分配給他的工作,訴訟一直從2010年延續到2014年,期間他一直緊緊跟隨。
最後在結案時,他在法庭中起身當事人做結辯,這也是他律師生涯中的第一次結辯。
2015年一審宣判受害勞工勝訴,RCA等四家公司賠償5.6億元,後四家公司不服上訴,2017年二審更判賠7.1億元。
受災勞工們的權益終於得到了正義的維護。
走出法庭的秉宏顯得格外輕鬆。
「這麼多年的努力終究沒有白費。」
除了為勞工們爭得權益,他還積極鼓勵視障者
「機會是留給準備好的人,只要你準備好,都能在不同領域上發光發熱,成為優秀的視障者!」
的確,就如秉宏所說。
只要積極準備,就沒有任何事能夠成為阻礙。
只要堅持為理想而奮鬥,即便現實再黑暗也終能見到曙光。
希望秉宏的故事能夠被更多人看見,讓這分堅持、自信和正義的力量能夠在社會中繼續傳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