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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房半月就降56萬,要求開發商補差價,女子:感覺被欺騙

有些人的思想觀念裡, 買房是不會虧本的, 房價只會上漲不能掉, 不過這個想法是錯誤的, 房價要看市場波動以及位置來的, 有時市場情況和位置不是很好, 銷售得沒那麼及時的話, 開發商出于資金壓力的原因, 很有可能就會適當的下調價格。

雖然此舉也是沒有任何問題的, 但是對于買家的一方來說, 房價下降就是個大損失, 有點波動一二十萬元就打水漂, 一兩年的工資都沒了, 在心理上就接受不了, 要求開發商補上差價, 這個訴求也是沒有依據的, 想讓開發商同意只能說是很難了。

在貴州遵義就有位女子買了套房子,

結果半個月就降13萬(約合新臺幣56萬), 她感覺收到欺騙, 要求開發商補差價, 不過多次找開發商都沒結果, 我們一起來看看。

事情是這樣的, 在今年5月份的時候, 貴州的汪女士和男友去看房子, 6月1號選定了遵義的恒大城, 當時簽訂的商品房認購協議上,

每平方的價格是6000多元(約合新臺幣2.5萬), 她買了套135平多的房子, 當天就交了2萬元定金(約合新臺幣8.5萬), 在6月4號和5號就付了16萬多(約合新臺幣56萬)的首付款。

在過了差不多半個月的時間後, 她發現房價下降了1000元左右, 以買的房子的平方來算, 相當于是下降了13萬元, 當時她和男友都在廣東, 只能通過電話找銷售回饋, 對方說會向上級反映, 等到有結果再回復, 等了些天還是沒得到回復。

7月2號她和男友就到售樓部, 要求開發商退還13萬元(約合新臺幣56萬)的差價, 售樓部的回復還是差不多, 讓她們接著回家等消息, 一直到9月16號都沒等到消息, 汪女士也是把情況反映給了媒體, 在接到汪女士的反映後, 當天記者也到現場瞭解情況。

據汪女士介紹:房子上漲和下降都是市場波動, 這點上她也是能理解的, 沒道理降價就讓開發商補差價, 但是她的訴求是有依據的, 在購買房子的時候, 銷售是挺著急讓她付首付, 連銀行面簽和交易合同都沒簽訂, 只簽訂了份商品房認購協議。

在她看來開發商就是打算要降價, 所以才著急讓她付首付款, 這也讓汪女士感覺受到了欺騙, 明知要降價還急忙讓她付錢, 所以她認為開發商有義務退差價, 對此記者也和她到售樓部詢問, 工作人員回復還是差不多, 讓她回家接著等消息。

在聽到工作人員的回復後, 汪女士也是挺氣憤的, 售樓部就是在忽悠人, 從7月份到9月份都在等消息, 結果一點消息都沒有, 她要求工作人員立馬解決, 最終訴求還是沒能得到實現, 工作人員讓她走法律途徑解決, 事情到此也就暫時結束了。

小結

到底該不該退差價?雖然雙方是沒有簽訂買賣合同, 但是已經簽訂了商品房認購協定, 在協定上也注明了每平方的價格, 雖然半月房子就降價了13萬元(約合新臺幣56萬), 但是退差價是沒法律依據的, 就算到法院去起訴, 買家申訴的可能性也低。

只有看看違約是怎麼賠償的, 要是違約金少于13萬元(約合新臺幣56萬), 建議走違約的條款來, 把首付款都退回來, 再重新購買套房子, 只要還是購買的恒大城,想違約退款還是很簡單的,看她維權了兩三個月,估計違約是比損失13萬(約合新臺幣56萬)多,不然早就違約退房。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房子的價格是有波動的,在買房時就要做好心理準備,實在不行就購買現房,交錢就拿到房子,流程上的時間少了,還沒收到房子就降價,這個機率就挺低的,不過周邊房價都降的話,就算房子到手也是跟著降價。

不過只要是買來自住的類型,我認為也沒必要盯著房價看,畢竟短時間內又沒出售的需求,一時間的房價波動無關緊要,只要樓盤不爛尾就行,大家對此怎麼看?

只要還是購買的恒大城,想違約退款還是很簡單的,看她維權了兩三個月,估計違約是比損失13萬(約合新臺幣56萬)多,不然早就違約退房。

在此也要提醒大家,房子的價格是有波動的,在買房時就要做好心理準備,實在不行就購買現房,交錢就拿到房子,流程上的時間少了,還沒收到房子就降價,這個機率就挺低的,不過周邊房價都降的話,就算房子到手也是跟著降價。

不過只要是買來自住的類型,我認為也沒必要盯著房價看,畢竟短時間內又沒出售的需求,一時間的房價波動無關緊要,只要樓盤不爛尾就行,大家對此怎麼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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