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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中山要求與髮妻離婚娶宋慶齡,髮妻僅回應一字,卻勝過萬言之書

在我國封建社會時期, 男女之間的婚姻都只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對於父母而言, 子女的婚姻只有經過自己的悉心挑選以及嚴格考察, 兩人才能夠相濡以沫, 相守一生。

但是傳統社會之下的女性又是可憐的, 畢竟婚姻不能夠自己做主, 嫁到男方家中是否能夠安穩地過一生, 也是一件未知的事情。

1885年5月26日, 十九歲的孫中山在父母的安排之下, 與當地人人都誇讚的女子盧慕貞成婚, 當時的盧慕貞不過也才十八歲的年紀。

盧慕貞是一位傳統的女子, 她父親在外經商, 而自己則和母親常年呆在家中。 盧慕貞女士自小就纏足, 雖然行動不便, 但是她做得一手好女紅。 並且盧慕貞為人謙和有禮, 附近的人家只要聽到有人談及盧慕貞這個名字, 就會對她讚不絕口。

孫中山在與盧慕貞成婚後不久, 便決定前往香港求學。 當時的盧慕貞與孫中山的感情基礎尚不穩固, 就開始了分隔兩地的狀態。

孫中山不在家的日子裡, 盧慕貞不僅代替他孝敬公婆、打點家務, 甚至還不時地為自己的公婆親手縫製新衣衫, 當時所有人都羨慕孫家, 說他們家真是娶了一個好媳婦。

孫中山求學歸來後, 盧慕貞相繼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以及兩個女兒。 後來孫中山投身於革命事業, 盧慕貞便在家照顧公婆以及教導子女。

盧慕貞和孫中山的婚姻一直都是聚少離多, 但是孫中山每次說要回家時, 盧慕貞就會親手為他縫製一身新衣裳。 其實當時的成衣已經十分普及, 但是盧慕貞仍然堅持用自己的雙手, 為丈夫縫製最合身的衣衫。 因為她總認為, 自己文化不高, 又自小纏足, 孫中山在外面闖蕩, 自己根本幫不上什麼忙。 若是先生能夠穿上自己縫製的衣衫以及鞋襪, 那總歸還是比外面買成衣要好的。

1912年2月15日, 盧慕貞親自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以及侄女, 乘坐郵輪抵達淞滬。 當時的革命人士都稱盧慕貞是「民國之母」, 但是盧慕貞的喜悅並不是因為這個先生在外革命闖蕩, 為自己榮添的稱號, 而是她即將能夠見到自己許久未見的丈夫。

1915年,孫中山在日本與秘書送宋慶齡相愛。當時孫中山寫了一封家書,請求自己的侍衛官鄭卓以及兒子孫科,務必將此封家書送到髮妻盧慕貞的手裡。

信的內容無異,不過就是向髮妻表達自己想要離婚,請求髮妻同意。

當盧慕貞拿到這一封「家書」時,僅僅只是吩咐兒子拿來一支新毛筆,並且寫下了一個字:可。

沒有人能夠猜測當時盧慕貞寫下這一個字的心情,但是盧慕貞曾說

「我總不能阻止他奔向良人。」

孫中山過世的時候,沒有人邀請盧慕貞女士出席孫中山先生的告別儀式。但是盧慕貞仍在自己的家中為其設靈堂,並為之服喪。

1915年,孫中山在日本與秘書送宋慶齡相愛。當時孫中山寫了一封家書,請求自己的侍衛官鄭卓以及兒子孫科,務必將此封家書送到髮妻盧慕貞的手裡。

信的內容無異,不過就是向髮妻表達自己想要離婚,請求髮妻同意。

當盧慕貞拿到這一封「家書」時,僅僅只是吩咐兒子拿來一支新毛筆,並且寫下了一個字:可。

沒有人能夠猜測當時盧慕貞寫下這一個字的心情,但是盧慕貞曾說

「我總不能阻止他奔向良人。」

孫中山過世的時候,沒有人邀請盧慕貞女士出席孫中山先生的告別儀式。但是盧慕貞仍在自己的家中為其設靈堂,並為之服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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