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封建社會時期, 男女之間的婚姻都只講究父母之命、媒妁之言。 對於父母而言, 子女的婚姻只有經過自己的悉心挑選以及嚴格考察, 兩人才能夠相濡以沫, 相守一生。
但是傳統社會之下的女性又是可憐的, 畢竟婚姻不能夠自己做主, 嫁到男方家中是否能夠安穩地過一生, 也是一件未知的事情。
1885年5月26日, 十九歲的孫中山在父母的安排之下, 與當地人人都誇讚的女子盧慕貞成婚, 當時的盧慕貞不過也才十八歲的年紀。
盧慕貞是一位傳統的女子, 她父親在外經商, 而自己則和母親常年呆在家中。 盧慕貞女士自小就纏足, 雖然行動不便, 但是她做得一手好女紅。 並且盧慕貞為人謙和有禮, 附近的人家只要聽到有人談及盧慕貞這個名字, 就會對她讚不絕口。
孫中山在與盧慕貞成婚後不久, 便決定前往香港求學。 當時的盧慕貞與孫中山的感情基礎尚不穩固, 就開始了分隔兩地的狀態。
孫中山不在家的日子裡, 盧慕貞不僅代替他孝敬公婆、打點家務, 甚至還不時地為自己的公婆親手縫製新衣衫, 當時所有人都羨慕孫家, 說他們家真是娶了一個好媳婦。
孫中山求學歸來後, 盧慕貞相繼為他生下了一個兒子以及兩個女兒。 後來孫中山投身於革命事業, 盧慕貞便在家照顧公婆以及教導子女。
盧慕貞和孫中山的婚姻一直都是聚少離多, 但是孫中山每次說要回家時, 盧慕貞就會親手為他縫製一身新衣裳。 其實當時的成衣已經十分普及, 但是盧慕貞仍然堅持用自己的雙手, 為丈夫縫製最合身的衣衫。 因為她總認為, 自己文化不高, 又自小纏足, 孫中山在外面闖蕩, 自己根本幫不上什麼忙。 若是先生能夠穿上自己縫製的衣衫以及鞋襪, 那總歸還是比外面買成衣要好的。
1912年2月15日, 盧慕貞親自帶著自己的兩個女兒以及侄女, 乘坐郵輪抵達淞滬。 當時的革命人士都稱盧慕貞是「民國之母」, 但是盧慕貞的喜悅並不是因為這個先生在外革命闖蕩, 為自己榮添的稱號, 而是她即將能夠見到自己許久未見的丈夫。
1915年,孫中山在日本與秘書送宋慶齡相愛。當時孫中山寫了一封家書,請求自己的侍衛官鄭卓以及兒子孫科,務必將此封家書送到髮妻盧慕貞的手裡。
信的內容無異,不過就是向髮妻表達自己想要離婚,請求髮妻同意。
當盧慕貞拿到這一封「家書」時,僅僅只是吩咐兒子拿來一支新毛筆,並且寫下了一個字:可。
沒有人能夠猜測當時盧慕貞寫下這一個字的心情,但是盧慕貞曾說
「我總不能阻止他奔向良人。」
孫中山過世的時候,沒有人邀請盧慕貞女士出席孫中山先生的告別儀式。但是盧慕貞仍在自己的家中為其設靈堂,並為之服喪。
1915年,孫中山在日本與秘書送宋慶齡相愛。當時孫中山寫了一封家書,請求自己的侍衛官鄭卓以及兒子孫科,務必將此封家書送到髮妻盧慕貞的手裡。
信的內容無異,不過就是向髮妻表達自己想要離婚,請求髮妻同意。
當盧慕貞拿到這一封「家書」時,僅僅只是吩咐兒子拿來一支新毛筆,並且寫下了一個字:可。
沒有人能夠猜測當時盧慕貞寫下這一個字的心情,但是盧慕貞曾說
「我總不能阻止他奔向良人。」
孫中山過世的時候,沒有人邀請盧慕貞女士出席孫中山先生的告別儀式。但是盧慕貞仍在自己的家中為其設靈堂,並為之服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