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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馬男子創業初期遇全面封鎖,窮到睡店鋪,卻被警員開罰1萬不讓回去:要流離失所嗎?

大家都知道在防疫階段警員的任務加重, 查詢的也比較嚴格, 這本來就是為人們服務的好事, 但是正是有了這些規定, 才讓有些矛盾發生。 雖然防疫重要, 但也不能完不顧及”人情“。 商人住店鋪但沒開業 被警員開罰1萬令吉

日前一名商人在出外購買食物后返回其居住的店鋪時, 被警方攔截及指其違反非基本服務領域不可開業的強管區標準作業程序, 商人表示, 普通問話倒是沒關系, 盡管沒開業。

但警員竟在沒有給商人任何解釋的情況下, 直接開除了RM1萬的罰單!盡管商人多番解釋自己不是在營業卻仍接獲一萬令吉的罰單。

行動黨木威國會議員拿督倪可漢政治秘書黃天榮指出, 一名黃姓商人投訴于日前購買食物返回店鋪時被警員攔截, 盡管商人多番解釋沒營業, 但警員依然指商人不能回店鋪。

商人購買食物后返回店鋪, 并澄清沒開業, 卻被警方指其違反強管區標準作業程序并開出罰單。

他發文告表示, 該商人目前在創業初期, 基于經濟條件考量才選擇居住在店鋪, 而且居住店鋪是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或者國家安全理事會所發出的抗疫標準作業程序。

“商人當時只是打開半邊門閘準備進入店鋪,

就被駕普通轎車到來的警員制止, 他甚至詢問警員, 若不允許他繼續住在該店鋪, 那么他豈不是流離失所嗎?”

黃天榮在文告里表示, 該名商人只是剛剛創業, 經濟條件本就不好, 因此才會選擇住在店鋪里。 一來省回租金, 二來上班也方便。

此外, 他強調, 居住店鋪是沒有違反任何法律或者國家安全理事會(MKN), 所發出的sop的。

黃天榮抨擊警方的執法橋枉過正, 他除了接獲該名商人投訴外, 也曾接獲其他人投訴, 包括一名商人在店內脫下口罩吃藥時也被開罰單等。

他指出, 政府不能以抗疫之名賦予警方過多權力,

否則這將造成警方可隨意向民眾開出罰單, 并會令我國變成惡名昭彰的‘警察國’。

另外, 他指出, 行動黨律師團將為無辜接獲罰單的民眾提供法律援助, 確保正義得到伸張、人民基本權利獲得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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