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和大人需要注意, 勿攜帶12歲及以下孩童進入商店和公共場所, 以免接到罰單。
沙巴行動管制令標準作業程序闡明, 除了緊急事件、接受治療、教育和鍛煉鍛煉外, 12歲及以下孩童, 不可前往營業場所或公共場所。
基于病毒正在社區傳播, 違令帶兒童至上述冠病感染高風險地點的父母或監護人, 將會遭到對付。 至于70歲以上長者, 則不鼓勵前往上述高風險地點。
(亞庇9日訊)2名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孩童到飲食場所堂食及到公共場所, 當場接到罰單。
這相信也是州內首次有家長及民眾因攜帶12歲以下孩童堂食及到公共場所而接罰單。
根據現有的沙巴國家復蘇計劃第二階段標準作業程序, 12歲以下的孩童禁止到飲食中心堂食, 以及到公共場所如購物商場。
州冠病事務發言人拿督馬西迪曼俊今日表示, 執法單位在今日共發出27張罰單予違反SOP的民眾, 當中以違反行管令者居多, 共8人。
其他違反SOP的行為包括沒有戴口罩(7人)、進入場所時沒有登記(6人)、超載(3人), 以及進出加強行管令區(1人)。
當局也逮捕了4名違反SOP的民眾, 警方也在州內191個路障檢查站中檢查了3萬6277輛交通工具, 并勒令其中385輛折返。
沙巴警察總監拿督哈扎尼表示, 行管令實施至今, 州內沒有父母違令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