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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n Yi Hsu 發文
臺北市內湖某公司, 主管直接叫我寫公司一般離職申請書, 說這樣才符合非自願離職?!明明非自願離職勞工局有制式表單!!!
我問公司我能不能填勞工局的版本, 主管本來不願意, 要叫我填一般離職申請書後來又改口說可以啊, 但你離職薪資是32000, 不然公司是不會蓋章!!!!
我當初進公司面試的是行銷人員, 我也跟公司主管確認過三次以上, 我沒有經驗, 主管說沒關係, 可以進來之後再學。 我進去後因為公司沒有提供電腦, 所以我自己去買了一臺!重點是離職的人也不願意教, 就因為我當下沒電腦也沒經驗。 到了要發薪日, 人資卻說因為我這個月沒有做到行銷的職務, 所以薪水只能給32000???
公司無提供電腦, 因聲明為個人資產, 但需報公司統編, 而在我資遣薪資中補了我一筆4000電腦錢(我電腦為了配合公司之後行銷需要的規格, 我買26300欸)。 非自願離職肯開給我, 是因為薪資為32000, 資遣理由為不適任行銷人員這個職務!重點是從我進公司到資遣, 公司沒有給我任何相關的行銷project 讓我執行, 離職員工聽到我沒經驗又沒電腦直接不教我, 人資主管直接叫我先做倉管庫存的工作!
裡面的老鳥待了五年, 我問她系統相關問題, 她還推的一干二淨說她完全不會!一間公司妳待了五年, 你連一個正航系統都不會, 還聯合其他人都說你們不會用?重點是聽到我是從高雄上來工作的, 直接超明顯歧視跟排擠我。 問問題, 老鳥都說不會, 問出口問題, 離職人員還嗆我「你不會自己找嗎!」,
我雖然拿到了非自願離職, 但我也是沒辦法申請疫情期間的補助(勞保年資未超過一年), 而資方卻用薪資部分來脅迫勞方填寫資料, 但是疫情期間你這公司突然資遣我, 我真的不知道是不是該提醒各位如果真的要進去這間公司, 請三思啊!!!!
再者, 我已向勞工局申訴了!只是疫情期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