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傳!余文樂新女(原名王予柔)就是當年淫魔李宗瑞迷姦的月事妹!多圖~

余文樂(右)今天PO文大方認愛王棠雲(左)。 (合成圖, 翻攝自微博、臉書)

〔娛樂頻道/綜合報導〕35歲的余文樂單身很長一段時間, 先前傳出他熱戀「皮帶千金」王棠雲,

2人先被捕捉到在紐約共度聖誕夜, 女方更疑似坦承戀情, 余文樂今天在InstagramPO出2人背影照, 大方承認戀情, 讓不少粉絲直呼「心碎」。 不過最新爆料指出, 余文樂新女友王棠雲, 曾被捲入李宗瑞[性·侵]案, 當時被稱為「月事妹」, 消息傳出後, 不少網友擁入王棠雲的Instagram, 要他放過余文樂。

余文樂大方承認的正牌女友王棠雲, 本名王予柔, 被網友指出就是在李宗瑞[性·侵]案中的受害者之一「月事妹」, 當時月事妹其實有未婚夫, 月事妹稱自己遭到李宗瑞撿屍, 事後要求李宗瑞刪除[性.愛]影片未果, 怒告李宗瑞[性·侵], 孰料根據影片內容, 法官認定月事妹是自願和李宗瑞發生[性.關.係], 原本要告[性·侵]卻反而被法官「認證」偷吃。 網友指出,

這個月事妹本名就是王予柔, 除了和王雲棠英文名字一樣, 父親也都是皮帶大王, 王棠雲神色和外貌更和當年影片中的月事妹有幾分相似, 被網友質疑王棠雲和王予柔根本是同一個人。

有不少網友質疑她就是李宗瑞[性·侵]案的女主角之一。

(翻攝自王棠雲Instagram)

消息傳出後, 有大批網友到王棠雲的Instagram留言, 希望她可以放過余文樂, 也有網友惡言怒罵「妳根本不配」, 不過也有網友認為, 既然事情已經過去, 人總是可以有改過的機會。

有網友到王棠雲Instagram留言, 質疑她就是捲入李宗瑞[性·侵]案的月事妹。

(翻攝自王棠雲Instagram)

有網友質疑王雲棠和李宗瑞[性·侵]案中的月事妹是同一人。 (翻攝自微博)

王棠雲(原名:王予柔, 英文名:Sarah, 又名:月事妹, 1988年9月23日-), 台灣從籃球場上最美的觀眾到成為模特兒, 一年不到的時間又開始演戲, 她說自己從來沒想過會踏入這一行, 而對她來說, 剛開始最需要克服的反而是自己的個性:「因為我原本比較害羞, 而模特兒和演員都是必須面對人群展現自己的工作, 所以一開始其實我都硬著頭皮上, 一方面也不想耽誤大家的工作時間。 」不過膽識是訓練而來的, 幾年下來, 我們不但看到她在戲劇方面有越來越多作品, 從拍照現場和採訪過程更感受到她勇於表現的自信, 散發更有魅力的光彩。 因拍攝中視流氓校長常有希一角而打開知名度。

余文樂緋聞女友原名王予柔 是李宗瑞【迷☆奸】案女主角 後改名王棠雲 李宗瑞【迷☆奸】案後被稱「月事妹」 其他的小老婆們去百度吧 不過這兩張ins圖已經說的很具體了

王棠雲遭爆是李宗瑞「月事妹」 比對照瘋傳氣炸反擊!

▲王棠雲認愛余文樂不到一天, 遭陸網瘋傳是李宗瑞[性.愛]影片女主角之一。 (圖/翻攝自王棠雲、余文樂IG)

記者陳芊秀/綜合報導

港星余文樂30日主動公開戀情, 在IG曬出和女子靠肩合照, 承認和「皮帶大王千金」王棠雲(Sarah)戀愛中。 不過他的女友被傳曾是李宗瑞[性.愛]影片的女主角「月事妹」, 大陸瘋傳她和[性.愛]片女子的比對照,在網路掀起議論,對此女方經紀公司立刻發聲明:「不是同一人!」

據經紀公司「傑星傳播」表示,王棠雲原名王於柔,與李宗瑞[性.愛][偷.拍]影片女主角「月事妹王予柔」不是同一個人,「同名同姓純屬巧合,請勿再引射為同一人。」此外公司針對所有人身攻擊的言論,已經蒐集所有證據,並且不排除提告。

▲王棠雲經紀公司發聲明駁斥謠言。(圖/翻攝自《傑星傳播》微博)

「月事妹」王予柔原本要和男友結婚,不料影片外流遭到退婚,還被要求歸還訂婚鑽戒。而她怒告李宗瑞[性·侵],法官卻以女方過程中神智清醒為由,判定不構成[性·侵]罪,結果告人不成,還要擔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除了她以外,另外6名女子提告也敗訴。

大陸瘋傳她和[性.愛]片女子的比對照,在網路掀起議論,對此女方經紀公司立刻發聲明:「不是同一人!」

據經紀公司「傑星傳播」表示,王棠雲原名王於柔,與李宗瑞[性.愛][偷.拍]影片女主角「月事妹王予柔」不是同一個人,「同名同姓純屬巧合,請勿再引射為同一人。」此外公司針對所有人身攻擊的言論,已經蒐集所有證據,並且不排除提告。

▲王棠雲經紀公司發聲明駁斥謠言。(圖/翻攝自《傑星傳播》微博)

「月事妹」王予柔原本要和男友結婚,不料影片外流遭到退婚,還被要求歸還訂婚鑽戒。而她怒告李宗瑞[性·侵],法官卻以女方過程中神智清醒為由,判定不構成[性·侵]罪,結果告人不成,還要擔心有人在背後指指點點,除了她以外,另外6名女子提告也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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