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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顧20年!老人遺囑把4套房留給照顧他20多年的「看護」!不孝兒女怒告:憑什麼給一個外人?

天底

1991年10月, 當時淮北的劉明(化名)到山東一化工廠工作, 是廠內的技術專家, 受到單位重視和優待。 工作期間, 他認識了當時還不到20歲的李婷(化名), 廠裡安排李婷照顧劉明夫妻的家庭生活。 李婷既是劉明的同事, 又負責照顧劉明夫妻的生活。 劉明把李婷當做自己的女兒一樣看待, 李婷也一直悉心照顧老人的生活。

2002年2月, 劉明妻子生病去世, 李婷還是一直照顧劉明日常生活、飲食起居, 劉明住院治療期間, 李婷也一直照顧著, 直至2017年8月劉明去世。

劉明去世時80多歲, 李婷繼承了老人的4套房子遺產。 2017年1月,

劉明在兩位律師的見證下與李婷簽訂了一份《遺贈扶養協議》, 約定將4套房產在其去世後全部贈與李婷, 李婷保證悉心照料好劉明。

近日大陸安徽一對老夫妻生前育有4名女兒, 不過平日女兒們都不在身邊, 生活起居都是由一名毫無血緣的女子照顧, 持續超過20年, 久了老夫妻就把對方當成自己的親生女兒。 老夫妻去世之後, 將名下的4間房產全給了對方, 其中2名女兒不甘心房子落入「外人」手裡, 一狀告上法院, 日前判決出爐。

▲許多老人在過世前, 陪伴在身邊的不見得都是自己的子女。

當時公司安排的是年紀不到20歲的小女生李婷(化名)照顧劉明夫妻, 李婷盡心盡力, 劉明夫妻也把她當成是自己的女兒看待。 2002年2月, 劉明妻子病逝,  李婷仍持續照顧劉明的生活, 直到劉明2017年8月過世為止, 一共照顧了20多年。

▲安徽一名老人過世前把名下4間房產送給照顧他20多年的女子。

劉明在2012年曾簽下贈養協議書, 內容提到「我劉明由李婷扶養, 家產由李婷受贈。 」劉明去世後, 李婷就繼承了對方留下的4間房產。 對於這樣的結果, 劉明的三女兒和小女兒無法接受, 一狀告上法院欲討回房產, 要求判決「贈養協議」無效。

本案《遺贈扶養協議書》簽訂時, 兩位律師進行了見證, 並出具了見證意見, 不能否認遺贈協議的有效性。

劉明的病例, 能夠證明劉明住院治療期間,

李婷一直陪伴照顧, 證人的調查筆錄也能證實劉明的飲食起居系李婷照顧。 劉明自書「贈養協議」能夠證明李婷在劉明生前一直照顧。 而劉明去世後的喪事由女兒操辦, 此時並非李婷不想操辦, 而是基於傳統觀念束縛及劉明女兒親屬情感等因素, 李婷不能也不可按照傳統習俗對劉明進行安葬。

但是,  因為其中3套房是劉明與妻子共同財產, 屬於妻子的遺產部分, 應該由合法繼承人繼承, 劉明對不屬於其繼承的妻子的該部分遺產處置無效。

據此, 一審法院判決,  劉明簽訂的《遺贈扶養協議書》中涉及妻子的遺產(不屬於劉明繼承部分)部分無效。

近日, 淮北中院二審維持原判。

扶養被繼承人較多的非繼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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