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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保護令」依然遭丈夫長期傷害】新手媽媽偷偷逃離,返家驚見4月BB「脫水發黑」離開,痛哭崩潰卻被駡「媽媽很自私」,媒體公佈1個細節,網友:心疼媽媽

據瞭解, 女子丈夫有惡習, 酒後常對妻子拳腳相向, 女子不堪而申請保護令, 丈夫得知此事後怒不可遏, 再次對她施以傷害。

女子則忍無可忍離開住處, 倉促之後沒有帶走兒子, 以為「虎毒不食子」, 丈夫至少會照顧小孩, 此舉卻造成無法挽回的悲劇。

昨日深夜, 女子偷偷返家想探望小孩, 卻發現兒子全身發黑, 躺在床上已明顯離開, 女子悲痛欲絕下報警處理, 檢警初步調查發現男嬰嚴重脫水, 懷疑是女子離家之後就無人餵食, 幼小嬰兒竟遭「活活餓*」, 離去時間則不超過3天。

早在1999年12月17日, 聯合國大會就通過11月25日為消除對婦女的*力國際日, 然而發展至今, 反家庭*力, 保護女性弱勢全體權利的道路依然艱難。

據不完全統計, 仍有30%的家庭婦女遭受家*, 因此, 今天就與大家講一下, 面對家庭*力如何說不;當家*發生時, 又該如何保存證據保護自己。

受「家醜不可外揚」、「為了孩子」的錯誤觀念影響, 喜多受害人遭到*力之後選擇隱忍的方式。

對施暴者也保留幻想而選擇原諒。

其實不然, 如果想讓施暴者靠意志來杜絕*力行為, 這是不現實的。

必須利用相關法律的震懾作用。

因此, 建議受害人在遭受家*時, 一定要學會利用尋求他人幫助或者提起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

向相關組織尋求調解或者報警。

【遇到家庭*力怎麼辦?謹記步驟一二三】

第一步:撥打113或110! 如果無法確認對方的行為是不是構成家*或其他違法的情形, 可以撥打113或110或撥打各縣市家*防治中心電話諮詢。 ...

第二步:及時就醫並保全證據 ...

第三步:向法院聲請或請警察局協助聲請保護令。

如果仍然沒有用, 請勇敢拿出手機, 利用網路!

對傷害, 我們説不!我們與你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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