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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戀愛,「沒談過」VS「玩夠了」要找哪一種:戀愛次數能證明一切嗎?

我們的未來, 是充滿未知的。 我們一邊期待未來, 一邊又害怕未來。

對於愛情和婚姻, 我們同樣沒辦法去預知。

可能是眼前的這個人, 就是會陪你走完這一生的人。 而他也可能只是你人生的過客, 明天就會離開。

女孩子談戀愛時, 都會希望男朋友把自己捧在手心裡寵, 希望自己是他最重要的那個人。 有很多女孩希望男朋友沒有多少戀愛經歷, 這樣就不會出現心裡還想著前女友、和前女友「藕斷絲連」這樣的事情。 如果男生談過很多次戀愛, 就會顯得很不靠譜, 似乎跟女生談戀愛就是玩玩, 不是真心的,

所以很多女生心裡很介意這一點。

我真正想講的兩件事。

第一件, 就是如果你還年輕, 那麼希望你盡情去愛;如果你年紀不小了, 希望你能節約感情。

為什麼這麼講呢?

因為如果你是初戀, 或者頭兩三次的戀愛, 但凡只要喜歡得足夠多, 甚至是喜歡得不夠、只要在一起的時間足夠長,

失戀後, 你會非常痛苦, 很長時間都走不出來的。

拿我來講, 我的前三次戀愛, 分手後我都特別痛苦。

第一次, 是高中的時候。

說實話, 我其實不是特別喜歡那個女孩, 但她對我實在是太好了。 在一起一年左右, 最後在高考體檢(三月份)之後分手了,

臨近高考, 我因為失戀, 還回家休整了一個月, 實在是太痛苦了。

後來上大學了, 有天下午上完課回宿舍, 走在路上, 校園廣播放起了陳奕迅的《好久不見》, 「我多麼想和你見一面, 看看你最近改變, 不再去說從前, 只是寒暄。 。 」

我眼淚刷的一下就淹沒了整張臉……

在分手之後, 她就跟我一句話也不說了, 高考之後天各一方, 就完全沒有了往來。 我嘗試著聯繫她無數次, 加她QQ加了幾百上千次, 但她都沒有通過。

很難想像我當初是怎麼過來的, 那一年, 我19歲。

第二次, 就是我大學的戀愛了, 大三下學期分手的, 我差不多相當於是死了一回, 每天吃不下飯、睡不著覺、暴瘦二三十斤。

很多時候都是連續24小時不睡覺, 這種極度痛苦的日子, 最起碼持續了半年。

半年之後到兩年之內, 我時不時地還在隱隱作痛, 睡覺前、起床前都會去看看她社交媒體上的動態——日日如此。

那可能是我這輩子到目前為止最痛苦的兩年了, 那時候, 我20出頭。

第三次, 就是前幾年, 我跟曹姑娘分手的時候了, 經常看我文章的讀者, 應該都知道她是誰, 我們在一起兩年——當我得知她剛跟我分手就有新男友的時候, 渾身氣得顫抖, 氣得想一拳一拳地把牆錘爛。

但這一次比大學和高中那次好很多了, 在難過了三四個月之後, 就開始新的感情了。

後面兩段故事, 都是我活這麼大經歷過最痛苦的歲月,連我爺爺奶奶去世的時候我都沒這麼痛苦過、我連續三個月找不到工作、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的時候,我也沒這麼痛苦過。

但在經過幾番失戀的折磨之後,我就淡然很多了,後來我再戀愛,失戀了,基本上一兩天就好了,因為我已經瞭解了戀愛運行的過程,兩個人為什麼會在一起、為什麼會分手,分手以後如何應對,我基本上已經搞明白了——淡然了。

到現在,關於戀愛的態度,我覺得我才算是真正的做到了我以前在文章裡寫的那句話——「我心甘情願,你來去自由」。

除了我自己的故事,我在過去接觸的人,他們基本上都有兩個共同的特徵——其一,非常痛苦,很多人比我當初還要痛苦;其二,就是——戀愛史太單薄。

一個談過五六次、七八次戀愛的人,他是不太需要在失戀後有人陪伴、安慰的,他自己一會兒就好了。

但是那些沒怎麼談過戀愛的人,尤其是上了一定年紀,比如40來歲或者50來歲的人,他們因為離婚或者因為婚外情分手,都會難受得死去活來的。

就像老房子著火,真的沒得救。

我自己的經歷以及我看到的數以萬計的失戀、離婚人士的經歷告訴我:如果你還年輕,那麼盡情的去愛,你要去受傷、去痛苦,痛多了就有金剛不壞之身了。在這個時代,不敢說所有人,至少一半的人,這一輩子都是要吃感情的苦的。

如果感情的苦不得不吃,那麼,晚吃不如早吃。

但是如果你已經不年輕了,三十多歲、四十多歲了,你就不能亂談戀愛、亂談感情了。因為一旦在感情裡受傷,你要恢復起來是更困難的,這跟我們受皮肉之傷是一樣的,你二十來歲,被菜刀切到了,沒幾天就差不多好了,或者你傷風感冒,睡個覺起來就好了,但如果你一把年紀了,受點小傷、患點小病,說不定就是要老命的事。

人家十七八歲、二十來歲的人,即便是分手了、痛苦了,說得難聽點,痛就痛唄,反正有很多的「未來」可以期盼,但你一大把年紀了,你期盼啥?你的生活裡那點僅有的依託和安慰都沒了,你要重新振作起來「面向未來」,你還有啥未來可期待?

除了這些,我還想講一件事。

就是——如果你的訴求是好好談個戀愛、然後結婚,我勸你還是不要招惹那種談過一兩次戀愛、而且上一段戀愛人家愛得很久、愛得很深的人。

除非你特別優秀、長得特別好看,能讓對方感覺「八輩子修來的福」,要不然,你是很難填補他心裡的那一份傷的,尤其是假如你很普通、甚至都不如他前任的話——他就會比較你跟他的前任,他的前任一直都會在他心裡。

什麼意思呢?就是——比如,你被偷了10萬塊錢,或者被騙了10萬塊錢。這個時候有個人跟你說,算了吧,我給你10萬塊錢。

其實有人給你10萬塊錢,就算是填補你的損失了。但是,莫說是給你10萬了,就算給你20萬,你依然會一直惦記著你被偷的那10萬塊,那可能就是你需要花很久才能治癒的心病。

當然了,如果你現在的物件就會說一個對前任念念不忘的人,你要是經常感覺到他依然忘不了他的前任,我勸你還是趁早離開吧,這不是自私——我們的生命有限、能力有限、感情有限,你只能為你自己的人生和感情負責,你沒必要為別人的人生和感情買單,再說了,那樣的單,你也買不起。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談戀愛最好找兩種人。

第一種就是沒啥戀愛經驗的,這樣從心理上,你就可以得到滿足,覺得自己「擁有了他的全部」,但壞處是他可能不懂怎麼戀愛、怎麼經營親密關係,戀愛起來很累;

第二種就是跟那種「玩夠了」的人戀愛,好處就是他應該懂得如何談戀愛、他不會覺得他某一任前任是最重要的,他應該會懂得珍惜你——如果他是真的喜歡你的話。壞處就是——你可能會覺得不舒服,感覺他的人生裡充滿了很多人——當然了,如果你能想通,這其實也不算什麼壞處。

就像韓雪有次在某個節目裡說的,「我要找那種看過世界的男生,我不喜歡對世界還蠢蠢欲動的男生,因為我覺得,你真的只有讀懂過生活,看過世界你才會珍惜眼前你所擁有的東西,但如果你一直有一顆很躁動的心,不是說這樣不對,每個人都有權力去體驗不一樣的生活。只是說我覺得我耗不起,我就希望可以靜下心來,但是如果你說這有個party,那兒還有個什麼東西,我要這樣我要那樣,這是朋友那是啥的……我要各種……我就覺得,那你還是去看世界吧」

韓雪這段話,我非常非常認同。而且,不只是對於找男朋友如此,找女朋友也一樣;看「世界」不只是一般的生活世界,感情世界也是。

說白了,私以為,「玩夠了」聽起來似乎很難聽,但其實這樣的人會更靠譜。

談戀愛跟聊天是一樣的。聊天中,不怕跟啥也不懂的小白聊,因為你說他聽就好了;也不怕跟懂得很多的人聊,因為你一言我一語的,才是聊天的樂趣所在。怕的就是那種一壺搖不響、半壺響叮噹的人,他自以為很懂,但都聊不到點上。

最可怕的是那種一知半解、自以為是還特別固執的人,你拿他真的沒有辦法。戀愛中,那些談過一兩次戀愛、對前任念念不忘的人,也是這個道理,跟他們戀愛,你會無比的累、無比的憋屈。

如果戀愛是一門藝術,你要麼買一張白紙,要麼買成品,但如果你買那種人家畫了一半、尤其是畫得亂七八糟的,你註定會遭遇多重折磨。

有人會說「愛一個人就不要太在意他的過去」,畢竟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人總是要活在當下,要「向前看」的。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誰的人生沒走過點彎路呢,也許他曾經愛錯了人,現在遇見了你,只是相遇的時間晚了點,「晚點遇見你,餘生都是你」,這也是非常美好的愛情啊。

但是如果你真的很介意他的過去,想起來就讓你不開心,那就不妨放過自己,不要總是說服自己去接受他,也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找一個能接受的、相愛的人在一起,因為讓自己開心快樂最重要。

都是我活這麼大經歷過最痛苦的歲月,連我爺爺奶奶去世的時候我都沒這麼痛苦過、我連續三個月找不到工作、身上一分錢都沒有的時候,我也沒這麼痛苦過。

但在經過幾番失戀的折磨之後,我就淡然很多了,後來我再戀愛,失戀了,基本上一兩天就好了,因為我已經瞭解了戀愛運行的過程,兩個人為什麼會在一起、為什麼會分手,分手以後如何應對,我基本上已經搞明白了——淡然了。

到現在,關於戀愛的態度,我覺得我才算是真正的做到了我以前在文章裡寫的那句話——「我心甘情願,你來去自由」。

除了我自己的故事,我在過去接觸的人,他們基本上都有兩個共同的特徵——其一,非常痛苦,很多人比我當初還要痛苦;其二,就是——戀愛史太單薄。

一個談過五六次、七八次戀愛的人,他是不太需要在失戀後有人陪伴、安慰的,他自己一會兒就好了。

但是那些沒怎麼談過戀愛的人,尤其是上了一定年紀,比如40來歲或者50來歲的人,他們因為離婚或者因為婚外情分手,都會難受得死去活來的。

就像老房子著火,真的沒得救。

我自己的經歷以及我看到的數以萬計的失戀、離婚人士的經歷告訴我:如果你還年輕,那麼盡情的去愛,你要去受傷、去痛苦,痛多了就有金剛不壞之身了。在這個時代,不敢說所有人,至少一半的人,這一輩子都是要吃感情的苦的。

如果感情的苦不得不吃,那麼,晚吃不如早吃。

但是如果你已經不年輕了,三十多歲、四十多歲了,你就不能亂談戀愛、亂談感情了。因為一旦在感情裡受傷,你要恢復起來是更困難的,這跟我們受皮肉之傷是一樣的,你二十來歲,被菜刀切到了,沒幾天就差不多好了,或者你傷風感冒,睡個覺起來就好了,但如果你一把年紀了,受點小傷、患點小病,說不定就是要老命的事。

人家十七八歲、二十來歲的人,即便是分手了、痛苦了,說得難聽點,痛就痛唄,反正有很多的「未來」可以期盼,但你一大把年紀了,你期盼啥?你的生活裡那點僅有的依託和安慰都沒了,你要重新振作起來「面向未來」,你還有啥未來可期待?

除了這些,我還想講一件事。

就是——如果你的訴求是好好談個戀愛、然後結婚,我勸你還是不要招惹那種談過一兩次戀愛、而且上一段戀愛人家愛得很久、愛得很深的人。

除非你特別優秀、長得特別好看,能讓對方感覺「八輩子修來的福」,要不然,你是很難填補他心裡的那一份傷的,尤其是假如你很普通、甚至都不如他前任的話——他就會比較你跟他的前任,他的前任一直都會在他心裡。

什麼意思呢?就是——比如,你被偷了10萬塊錢,或者被騙了10萬塊錢。這個時候有個人跟你說,算了吧,我給你10萬塊錢。

其實有人給你10萬塊錢,就算是填補你的損失了。但是,莫說是給你10萬了,就算給你20萬,你依然會一直惦記著你被偷的那10萬塊,那可能就是你需要花很久才能治癒的心病。

當然了,如果你現在的物件就會說一個對前任念念不忘的人,你要是經常感覺到他依然忘不了他的前任,我勸你還是趁早離開吧,這不是自私——我們的生命有限、能力有限、感情有限,你只能為你自己的人生和感情負責,你沒必要為別人的人生和感情買單,再說了,那樣的單,你也買不起。

所以,從這個角度講,談戀愛最好找兩種人。

第一種就是沒啥戀愛經驗的,這樣從心理上,你就可以得到滿足,覺得自己「擁有了他的全部」,但壞處是他可能不懂怎麼戀愛、怎麼經營親密關係,戀愛起來很累;

第二種就是跟那種「玩夠了」的人戀愛,好處就是他應該懂得如何談戀愛、他不會覺得他某一任前任是最重要的,他應該會懂得珍惜你——如果他是真的喜歡你的話。壞處就是——你可能會覺得不舒服,感覺他的人生裡充滿了很多人——當然了,如果你能想通,這其實也不算什麼壞處。

就像韓雪有次在某個節目裡說的,「我要找那種看過世界的男生,我不喜歡對世界還蠢蠢欲動的男生,因為我覺得,你真的只有讀懂過生活,看過世界你才會珍惜眼前你所擁有的東西,但如果你一直有一顆很躁動的心,不是說這樣不對,每個人都有權力去體驗不一樣的生活。只是說我覺得我耗不起,我就希望可以靜下心來,但是如果你說這有個party,那兒還有個什麼東西,我要這樣我要那樣,這是朋友那是啥的……我要各種……我就覺得,那你還是去看世界吧」

韓雪這段話,我非常非常認同。而且,不只是對於找男朋友如此,找女朋友也一樣;看「世界」不只是一般的生活世界,感情世界也是。

說白了,私以為,「玩夠了」聽起來似乎很難聽,但其實這樣的人會更靠譜。

談戀愛跟聊天是一樣的。聊天中,不怕跟啥也不懂的小白聊,因為你說他聽就好了;也不怕跟懂得很多的人聊,因為你一言我一語的,才是聊天的樂趣所在。怕的就是那種一壺搖不響、半壺響叮噹的人,他自以為很懂,但都聊不到點上。

最可怕的是那種一知半解、自以為是還特別固執的人,你拿他真的沒有辦法。戀愛中,那些談過一兩次戀愛、對前任念念不忘的人,也是這個道理,跟他們戀愛,你會無比的累、無比的憋屈。

如果戀愛是一門藝術,你要麼買一張白紙,要麼買成品,但如果你買那種人家畫了一半、尤其是畫得亂七八糟的,你註定會遭遇多重折磨。

有人會說「愛一個人就不要太在意他的過去」,畢竟過去的事情已經過去了,人總是要活在當下,要「向前看」的。這句話有一定的道理,誰的人生沒走過點彎路呢,也許他曾經愛錯了人,現在遇見了你,只是相遇的時間晚了點,「晚點遇見你,餘生都是你」,這也是非常美好的愛情啊。

但是如果你真的很介意他的過去,想起來就讓你不開心,那就不妨放過自己,不要總是說服自己去接受他,也不必在意別人的看法,找一個能接受的、相愛的人在一起,因為讓自己開心快樂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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