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人把婚姻看得特別重, 想方設法都要保衛自己的婚姻, 但是現在的人思想觀念發生了變化, 不再像以前那樣維護自己的婚姻, 遇到一點雞毛蒜皮的小事就想離婚, 也正是因為如此, 才導致現在的離婚率這么高。 不過很多的夫妻離婚時都是抱著沖動的心理, 離完之后又會后悔, 給自己和家人帶來很大的傷害。 為了盡可能的避免沖動離婚, 新婚姻法出臺了一項規定, 要求離婚時一定要跨過一道門檻, 否則的話拿不到離婚證。
現在的年輕人不僅經常閃婚, 而且還閃離, 他們離婚的理由有很多,
為了盡可能的避免這種情況, 今年的新婚姻法做了一些更改, 為離婚設置了一道門檻, 這道門檻就是一個月的冷靜期。 從夫妻雙方申請離婚登記的第一天開始的一個月之內, 如果說打消了離婚的念頭, 那么可以去民政局撤銷這個申請。 如果說過了一個月冷靜期之后, 雙方仍然堅持要離婚, 那么民政局會為其辦理離婚證。
其實新婚姻法所設置的這道門檻還是很人性化的, 可以更好的保障婚姻的穩定,
如果說一個月之后, 大家氣都消了, 感覺還能繼續生活, 那么可以隨時到民政局撤銷離婚申請, 恢復婚姻關系, 如果覺得確實不能再繼續在一起, 那么可以心平氣和的去辦理離婚手續, 在此也提醒一句, 婚姻不易, 如果不是感情破裂, 而是賭一時之快, 還是不要離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