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 吳琦(盤古智庫高級研究員)
銀保監會辦公廳日前下發《關于進一步做好信貸工作 提升服務實體經濟質效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總體來看, 《通知》結合當前的經濟金融形勢, 針對制約實體經濟企業融資的主要問題, 從九個方面進行了統一部署安排, 其中, 有四個方面尤為值得關注:
亮點一: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滿足實體經濟有效融資需求
這是當前緩解企業融資難題的焦點。 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召開第二次會議, 重點研究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增強服務實體經濟能力的問題;央行通過窗口指導商業銀行加大信貸投放和低等級信用債配置力度,
進一步疏通貨幣政策傳導機制, 不僅需要推動寬貨幣向寬信用轉變, 促使資金流向實體經濟, 從量(擴大企業資金供給)和價(降低企業融資成本)兩個方面緩解企業的融資壓力, 還要根據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融資需求, 改善資金的供給方式、期限結構。 比如提高中長期貸款比例, 使企業獲得長期、穩定的信貸資金, 近期以來, 銀行信貸資金增加較多, 但票據融資仍占較大比例, 信貸沖量特征較為明顯, 表明銀行一定程度上是為了完成信貸投放的臨時性安排,
亮點二:大力發展普惠金融, 支持基礎設施領域補短板
小微企業和基礎設施建設將成為銀行信貸投放的重點領域。 小微企業在實體經濟中具有舉足輕重的地位,
加大基礎設施補短板力度, 是7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和7月23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的要求。 在當前穩增長的基調下, 企業降杠桿將繼續推進, 房地產市場面臨政策約束, 基建投資需要加大力度, 穩投資同時惠民生。 7月基建投資增速再創新低, 與去年的高基數以及今年地方政府投融資受到嚴格約束有關, 特別是農林水、交通運輸等分項的投資增速持續低位運行。 財政部印發的《關于做好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發行工作的意見》明確“發行進度不受季度均衡要求限制和期限比例結構限制”, 發改委正在密集開展基礎設施投融資專題調研,各地相關部門也正抓緊時間落實有效投資項目,未來基建投資將有所改善。《通知》提出銀行信貸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應“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融資平臺公司的合理融資需求”,與“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的政策要求一致。商業銀行應做好盡職調查、嚴格把關,嚴禁對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或沒有合法合規抵質押物的項目提供融資。銀行應重點保障三個方面的基建資金需求,一是資本金到位、運作規范的在建項目,二是儲備的重大戰略、重大項目、重大工程,三是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基建。
亮點三:積極發展消費金融,做好進出口企業金融服務
穩增長,要擴內需和穩外需兩手抓。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消費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穩步提升,擴大內需也是當前穩增長的重要著力點。積極發展消費金融,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驅動作用。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消費金融市場相對滯后,但發展空間巨大。商業銀行應立足客戶轉化、風控強大、資金穩定的固有優勢,進一步拓寬消費信貸的業務領域,從房貸、車貸等品種拓展到耐用消費品、教育、醫療、旅游度假等一般性消費貸款;與互聯網公司加強合作,提升客戶消費數據的挖掘和利用質量,促進線上線下消費場景的深度融合。此外,當前進出口企業受到中美貿易戰的沖擊較大,對于遇到暫時困難但仍有發展前景的重點優質企業,商業銀行應在資金安排、貸款利率上給予適度傾斜,除了《通知》提出的“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還可以拓展多種衍生產品組合工具,支持企業鎖定換匯成本、規避匯率風險。
亮點四: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通知》明確了三種方式,推進資產證券化、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和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首先是推進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也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分散貸款風險。進一步推動資產證券化,還應重點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基礎資產范圍與篩選問題,做好基礎資產現金流穩定性評估和商業模式的盡職調查。二是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法律基礎和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地位,重點彌補破產隔離、資產處置方面的法律短板,完善并規范信息披露、評級、稅收、會計等方面的政策法規。三是證券化產品的風險權重,可考慮適度降低銀行持有證券化產品次級部分的風險權重。
其次是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今年上半年,銀行業共處置不良貸款約8000億元,較上年同期多處置1665億元。隨著監管部門加強對于資產分類準確性的要求,加速了銀行真實不良的暴露,而且隨著內外需求的放緩,以及前期去杠桿和強監管的影響,未來商業銀行或將面臨更大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商業銀行應及早規劃,做實貸款分類,綜合運用核銷、現金清收、批量轉讓等方式。
最后是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今年以來,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多次被強調。當前銀行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很重要的一個制約因素就是并表管理下的“債轉股”的股權風險權重,銀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市場化債轉股股權風險權重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因市場化債轉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的風險權重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的風險權重為400%”,但仍高于貸款100%、金融資產管理公司150%的風險權重,對銀行的資本消耗較大。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特別是資本市場退出方式。由于目前“債轉股”的資產證券化率不高,而且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定價功能與流動性不足,制約了股權交易與轉讓,需要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或者針對“債轉股”企業上市作出相應安排。
此外,《通知》提出規范經營行為,嚴禁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其中的相關要求,都是針對之前企業貸款時經常面臨的問題,有利于降低企業貸款難度,減輕企業融資成本負擔,為企業提供更為良好的融資環境。
發改委正在密集開展基礎設施投融資專題調研,各地相關部門也正抓緊時間落實有效投資項目,未來基建投資將有所改善。《通知》提出銀行信貸支持基礎設施補短板,應“在不增加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前提下”,“按照市場化原則滿足融資平臺公司的合理融資需求”,與“堅決遏制隱性債務增量”的政策要求一致。商業銀行應做好盡職調查、嚴格把關,嚴禁對沒有穩定經營性現金流作為還款來源或沒有合法合規抵質押物的項目提供融資。銀行應重點保障三個方面的基建資金需求,一是資本金到位、運作規范的在建項目,二是儲備的重大戰略、重大項目、重大工程,三是支持民間投資參與基建。亮點三:積極發展消費金融,做好進出口企業金融服務
穩增長,要擴內需和穩外需兩手抓。隨著我國經濟發展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消費對我國經濟增長貢獻率穩步提升,擴大內需也是當前穩增長的重要著力點。積極發展消費金融,有利于更好地發揮消費對經濟增長的驅動作用。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消費金融市場相對滯后,但發展空間巨大。商業銀行應立足客戶轉化、風控強大、資金穩定的固有優勢,進一步拓寬消費信貸的業務領域,從房貸、車貸等品種拓展到耐用消費品、教育、醫療、旅游度假等一般性消費貸款;與互聯網公司加強合作,提升客戶消費數據的挖掘和利用質量,促進線上線下消費場景的深度融合。此外,當前進出口企業受到中美貿易戰的沖擊較大,對于遇到暫時困難但仍有發展前景的重點優質企業,商業銀行應在資金安排、貸款利率上給予適度傾斜,除了《通知》提出的“出口退稅賬戶質押融資”,還可以拓展多種衍生產品組合工具,支持企業鎖定換匯成本、規避匯率風險。
亮點四:盤活存量資產,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通知》明確了三種方式,推進資產證券化、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和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
首先是推進資產證券化。資產證券化可以提高金融市場的效率,降低金融風險,也可以增強商業銀行的流動性,優化資產負債匹配結構,分散貸款風險。進一步推動資產證券化,還應重點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基礎資產范圍與篩選問題,做好基礎資產現金流穩定性評估和商業模式的盡職調查。二是資產證券化業務的法律基礎和相關配套制度,進一步明確資產證券化的法律地位,重點彌補破產隔離、資產處置方面的法律短板,完善并規范信息披露、評級、稅收、會計等方面的政策法規。三是證券化產品的風險權重,可考慮適度降低銀行持有證券化產品次級部分的風險權重。
其次是加大不良貸款處置力度。今年上半年,銀行業共處置不良貸款約8000億元,較上年同期多處置1665億元。隨著監管部門加強對于資產分類準確性的要求,加速了銀行真實不良的暴露,而且隨著內外需求的放緩,以及前期去杠桿和強監管的影響,未來商業銀行或將面臨更大的不良資產處置壓力。商業銀行應及早規劃,做實貸款分類,綜合運用核銷、現金清收、批量轉讓等方式。
最后是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今年以來,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多次被強調。當前銀行參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很重要的一個制約因素就是并表管理下的“債轉股”的股權風險權重,銀保監會下發的《關于市場化債轉股股權風險權重的通知》明確“商業銀行因市場化債轉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權的風險權重為250%,持有非上市公司股權的風險權重為400%”,但仍高于貸款100%、金融資產管理公司150%的風險權重,對銀行的資本消耗較大。此外,還要進一步完善退出機制,特別是資本市場退出方式。由于目前“債轉股”的資產證券化率不高,而且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定價功能與流動性不足,制約了股權交易與轉讓,需要加快發展多層次資本市場建設,或者針對“債轉股”企業上市作出相應安排。
此外,《通知》提出規范經營行為,嚴禁附加不合理貸款條件,其中的相關要求,都是針對之前企業貸款時經常面臨的問題,有利于降低企業貸款難度,減輕企業融資成本負擔,為企業提供更為良好的融資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