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結婚的時候, 才進入演藝圈三年, 而兩人也是因為一部戲相識的, 還是第一次合作都碰到了, 所以也是很巧的, 但當時她才19歲, 還不能結婚, 三年后一到法定年齡就立馬結婚了, 可見兩人感情之好, 不過她的前夫可是足足大了她二十一歲。
在兩人相戀但還未婚的這段時間里, 她和謝霆鋒合作了一部戲, 也因此受到了很多關注, 也是發展事業的大好機會, 就看她能不能抓住了。
但是事業沒發展成, 兩人的婚姻還很快出現了問題, 有一個女兒之后不久兩人就分居了。 而據說矛盾的原因是她想繼續發展自己的事業,
她為了事業常常沒法照顧女兒, 后來兩人離婚之后, 前夫花了上千萬才爭取到女兒的撫養權, 而她也是為了拍戲和錢“賣”了女兒, 如今卻只是一個沒甚名氣的小演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