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人云:“君子愛財, 取之有道”。 但是“世紀賊王”張子強的世界里從來卻從來沒有這句話, 任何的身外之物對于他來說只有一個方式得到, 那就是暴力搶劫。
“世紀賊王”、“世紀悍匪”等稱呼都是各大媒體所賦予他的。 “大富豪”則是他給自己取的綽號, 從這個綽號上面我們可以看出他對于財富的強烈渴望, 這也和其從小的生長環境密切相關。 1959年, 年僅4歲的張子強跟隨父母從老家廣西踏著風靡一時的“逃港潮”逃到香港。 到港后, 其父親憑借自身對中草藥的粗淺了解, 在當地名叫油麻地的廟街上開了一間“涼茶鋪”,
而正所謂“近朱者赤, 近墨者黑”, 當時的香港油麻地就類似于現在一些國家的貧民窟。 所以從小在這種環境下成長起來的張子強, 小學還沒上完就棄學不上了, 每天待在自家的涼茶鋪中幫忙。 望子成龍的父親, 在無奈之下只好托人將他送到裁縫店中當學徒。 但是張子強卻無心學習, 漸漸的他就和一些街頭混混和黑道人員往來, 沒用多長時間, 他就憑著自己的“聰明”、“大膽”、“狠勁”成為了黑道上的小頭頭, 行稱“一哥”。 至此他和經常暴打自己的父親走向決裂, 但他對于母親卻極為孝順, 曾為了感動“上蒼”讓母親的病快點好,
而縱觀他罪惡的一生, 策劃的最驚天動地的兩件罪案就是和另一匪首葉繼歡, 綁架當時香港首富李嘉誠的長子李澤鉅和第二富豪郭炳湘。 在這兩件罪案中, 他共分得了將近8億港幣的巨額綁資。 但據不完全統計, 他一生總共的犯罪所得高達10億港幣左右, 這一巨額收入打破了當時世界吉尼斯所記錄的最高犯罪所得。 此外頗為烏龍的是, 1991年他因涉嫌參與啟德機場裝甲運鈔車搶劫一案, 香港警方將他逮捕后, 因為證據不足將他無罪釋放后, 被他以錯抓之名反咬一口, 賠償了他800萬港幣的錯抓金。
但是“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1998年他所秘密購買的800公斤炸藥, 將他套進了法律的“天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