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著名的曼谷律師在社交網絡發帖, 警告雇主, 以扣錢的方式來懲罰上班遲到的雇員, 是違法的。 此言一出引來網民集體歡呼, 強烈支持他的言論。
熟悉泰國習俗的人都知道, 泰國員工經常在他們自己的“泰國時間”里運行, 這意味著他們的“踩點”上班總是會遲到那么10來分鐘。
但律師Rachapon Sirisakorn本周發起了一場引起網絡狂歡的大討論, “實際上, 泰國法律禁止雇主擅自減扣雇員工資——尤其是因為你上班遲到, ”他寫道。
根據泰國“勞工保護法”第76條, 除了所得稅、企業債務、公會會費及特殊保險等款項之外, 雇主不能從工資中扣除其他任何費用,
Rachapon警告說, 違反該法規的雇主將面臨最長六個月的監禁, 或不超過10萬泰銖(約2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或兩刑并罰。
然而, 現實情況是, 泰國許多大公司都以遲到為由對員工扣錢, 其中一些公司的政策非常嚴格, 具體到分鐘數。
雖然許多讀者都同意這項法律, 但是扣工資并不能解決遲到的問題, 但其他人則指出, 如果不處罰, 對那些按時上班的員工不公平。
“如果一個人沒有按照約定的工作時間來上班, 那么付給他報酬的意義何在?”一條評論說。
其他人則表示, 雖然他們的公司不會扣工資, 但他們也見過經常遲到而被解雇的同事。 很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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