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時期清政府切斷了與外界的聯系, 使得整個國家處于封閉狀態, 跟不上世界發展的潮流, 國家實力不斷削弱。 落后自然要受到, 外國列強的蹂躪和踐踏, 因此清朝政府不得不, 與多個侵略者簽訂了許多不平等合約。
向列強支付巨額資金, 同時還要割讓土地。 這種屈辱的日子終于激起了人民的反抗, 革命爆發后溥儀被趕下臺, 清朝滅亡, 民國政府登上了歷史舞臺。
但是當初在清朝的統治時期里, 與各個列強簽訂的多個條約并沒有因此消失, 反而繼續由新上臺的民國政府償還, 這其中的原因是什么呢。
實際上民國政府能夠代替清朝政府掌管中國, 背后還是需要各個列強的支持。 根據當時的國際法, 民國政府繼承了清朝政府的所有資產, 那么它也必須要履行清政府遺留下來的義務。
而且當時的政府并沒有擺脫列強的制約和控制, 孫中山能夠開展革命, 所需要的軍事裝備, 財政物資等等還是由列強提供, 當民國政府掌權以后, 也要在國際上獲得列強的支持和承認, 那些賠款自然也要繼續償還。
即使后來蔣介石上臺, 他能夠維持自己的統治力背后也少不了列強充當他的保護傘, 所以有利于列強利益的條約當然要繼續履行下去。
從鴉片戰爭開始, 清朝政府與各列強簽訂的各種合約中, 幾乎每種合約里都有賠款要求,
民國政府上臺后, 大約還有9.8億兩白銀的債務。 后來一戰爆發, 有的國家為了拉攏中國免除了部分賠款, 或者是將已經支付的賠款退還。
美國就用當初我國支付的賠款, 在北京援建了清華大學, 燕京大學以及協和醫院, 其他國家也用賠款來援助我國的醫療, 教育以及金融等事業。
一戰結束后, 德國戰敗, 中國作為戰勝國的一員, 自然不用繼續向其支付賠款。 1924年俄國發布聲明, 也表示不需要我國繼續支付賠款, 到了1925年大多數國家都與我國簽訂協議, 不再需要我國繼續向他們, 支付剩余的債務。
不過有一個國家是一個例外,
這個時候的民國政府, 居然還在向其支付當年的賠款, 最后一直到1939年, 才正式宣布不再向日本支付賠款。 這樣算下來, 對日本支付賠款的時間, 前前后后居然長達37年之久。
從這段沉重的歷史中, 我們感受到了深深的屈辱, 落后就是任人欺負, 唯有自身強大, 擁有硬實力, 才能真正擺脫侵略者的控制。
在新中國成立之后, 我國政府就鄭重宣布, 以前與列強所簽訂的各種不平等合約全部無效, 這才讓我們揚眉吐氣, 終于不用再受這份屈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