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講個陌生的人聯系在一起, 組成一個新的家庭。 那么婚后無性的生活, 要不要繼續呢?
這件事關鍵看夫妻雙方的需求, 雙方當中其中一個認為這件事不可或缺, 那么矛盾就不可協調, 沒有必要委曲求全;反之, 治國雙方本身對這件事沒有什么需求, 更注重精神交流的愉悅, 那當然可以繼續這段婚姻。
在比如這個案例:
在七八十年代時, 一個男人上山伐樹, 結果被砸了, 導致癱瘓, 老婆則一直在身旁照顧他, 一照顧就是十幾年, 后來老公病死了。 而這個老婆就立刻改嫁了。
還有個鄰居, 他們已經四十多歲了,
還有一對夫妻, 在妻子懷孕期間分床睡, 孩子出生以后兩個人都覺得太忙了而忽略了性生活。 不過后來妻子才發現原來老公早已出軌, 真正沒有性生活只是老婆自己。 最終走向了離婚。
所以在沒有性的婚姻里, 有人選擇了離婚, 有人卻選擇了其他方式生活而維持著婚姻。
人不是只有通過婚姻才能得到性, 人也不是必須要一個婚姻。
因此說無性的婚姻要不要繼續下去, 就得視各自的情況而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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