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 財政部發布公告, 稱將對節能汽車, 減半征收車船稅, 同時對新能源車船, 免征車船稅。 根據公告內容, 節能汽車指的是在中國境內銷售的排量為1.6升以下(含1.6升)的燃用汽油、柴油的乘用車;而免征車船稅的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商用車、插電式(含增程式)混合動力汽車、燃料電池商用車。 (7月31日中國新聞網)
繼小排量車、新能源車減免購置稅以后, 財政部等四部門又傳來小排量車車船稅減半, 新能源車船免征車船稅的消息。 這不僅是送給廣大消費者與汽車生產經銷商的大禮包, 也體現了國家促進經濟增長、汽車消費和節能減排的姿態。
早在2006年初, 國家發改委等六部門就聯合發文, 要求當年完成清理一切針對小排量汽車的限制性規定。 國家發改委發布的《節能中長期專項規劃》就明確提出:取消一切不合理的限制低油耗、小排量、低排放汽車使用和運營的規定, 擇機實施燃油稅改革方案。 社會輿論也幾乎是一邊倒地支持取消對新能源車、小排量車等節能型汽車上路的種種限制。 但是, 不少地方不僅不重視發展小排量汽車, 還針對小排量汽車從銷售到上路都制定了限制性土政策。
不可否認, 大排量汽車具有功率大、速度快、豪華氣派等優勢,
但是, 一些城市以種種借口限制小排量汽車的發展的現實局面沒有根本改觀, 新能源車補貼發放也被打折扣。 我認為, 針對小排量車、新能源車的種種限制政策, 忽視了市場的客觀需要、人們的內在需求, 從長遠利益來看, 限制小排量車發展的政策并不利于汽車市場與地方經濟的可持續發展。
某地此前推出的奔馳出租車遭遇退市就是豪華車在市場受阻的一面鏡子。 其實, 除了少數成功人士與公車消費者以外, 大多數人消費水平畢竟有限, 如果要購買大排量汽車, 還要承擔生活的壓力, 普通公眾顯然難以承擔豪華車之重, 最后的結果可能不是改購豪華汽車, 而是忍痛放棄購車計劃。 這并是地方政府所希望的。
石油屬于不可再生資源, 再加上我國石油供應不能自給, 無論從經濟的角度還是節約能源, 保護環境的角度考慮, 減免車船稅引導小排量車和新能源車的發展, 可謂順應民意之舉。
當然, 發展新能源汽車還存在一些障礙。 與傳統燃料型汽車相比,
雖說國家明確鼓勵小排量車和新能源車的生產、消費, 但是, 小排量車和新能源車要迎來發展的春天, 還有許多工作要做。 一方面, 小排量車、新能源車的設計者、生產商、經營者要進一步提高新能源車輛的質量、安全、動力性能, 特別是要提高節能環保水平, 增加新能源車續航里程, 讓消費者覺得買小排量車物有所值;另一方面, 政府及其相關部門要全面清理針對小排量車、新能源車的歧視政策, 帶頭采購、使用小排量車、新能源汽車, 繼續采用經濟、稅收杠桿減輕消費者的經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