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8年, 婉容和文繡跟著溥儀來到天津生活, 這時的溥儀只是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 不過他仍以皇帝自居, 可皇帝也有自己的煩心事, 那便是文繡提出要和他離婚。
溥儀在1922年迎娶了兩個女子, 一個是皇后婉容一個是妃子文繡, 新婚后, 溥儀和文繡關系還算不錯, 溥儀還專門為文繡請了中文和外文老師, 后來婉容干涉其中使兩人的關系開始有了裂縫。
三人在天津生活的手, 婉容對文繡更是苛責, 婉容希望溥儀只有自己一個, 而文繡便是多出來的絆腳石。 1931年, 受夠了的文繡便離開了溥儀, 并留下一封信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雙方第一次協商時, 溥儀讓文繡先回來再說別的, 可是文繡不同意, 并向他索要50萬, 不然就要上法庭, 溥儀覺得文繡獅子大開口沒有同意。 而兩人離婚的消息所有的報紙都在報道, 后來雙方進行了第二次談判, 文繡提出兩個條件:第一是要溥儀和婉容分居, 每月必須和文繡同房兩次;第二便是給文繡50萬。
對于和婉容分居, 每月和文繡同居兩次的條件溥儀同意了, 但50萬的贍養費溥儀不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