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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绣让溥仪每月和自己同房两次,溥仪同意了,婉容却坚决不同意

1928年, 婉容和文繡跟著溥儀來到天津生活, 這時的溥儀只是一個普通的中國公民, 不過他仍以皇帝自居, 可皇帝也有自己的煩心事, 那便是文繡提出要和他離婚。

溥儀在1922年迎娶了兩個女子, 一個是皇后婉容一個是妃子文繡, 新婚后, 溥儀和文繡關系還算不錯, 溥儀還專門為文繡請了中文和外文老師, 后來婉容干涉其中使兩人的關系開始有了裂縫。

三人在天津生活的手, 婉容對文繡更是苛責, 婉容希望溥儀只有自己一個, 而文繡便是多出來的絆腳石。 1931年, 受夠了的文繡便離開了溥儀, 并留下一封信說出了自己的苦衷,

如過溥儀不能做到每月和他同居兩次就要離婚, 婉容知道文繡離開后很是高興, 覺得達到了自己的目的, 便讓溥儀趕緊和文繡離婚, 這一事件也成了當時的頭條新聞, 文繡態度很是堅定, 雙方都派了律師開始交涉。

雙方第一次協商時, 溥儀讓文繡先回來再說別的, 可是文繡不同意, 并向他索要50萬, 不然就要上法庭, 溥儀覺得文繡獅子大開口沒有同意。 而兩人離婚的消息所有的報紙都在報道, 后來雙方進行了第二次談判, 文繡提出兩個條件:第一是要溥儀和婉容分居, 每月必須和文繡同房兩次;第二便是給文繡50萬。

對于和婉容分居, 每月和文繡同居兩次的條件溥儀同意了, 但50萬的贍養費溥儀不同意,

雙方經過不斷協商, 最后達成溥儀每月給文繡6000元, 文繡帶走自己用過的所有東西, 1931年10月兩人終于離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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