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炮”名叫魏磊, 曾在部隊當過3年兵, 為人仗義, 愛打抱不平。 2007年, 魏磊在大連因當場阻止了一個小偷盜竊他人財物, 沒想到剛一離開就被4個沖上來的男人圍打一頓, 因傷休息了40多天。 事后, 魏磊覺得, 小偷可能有團伙, 抓小偷為什么不能形成組織呢, 大伙在一起肯定比一個人單打獨斗強。 他便在網上發了貼子, 表達了自己想成立反扒組織的意愿, 沒想到得到很多人的響應。 不久, 大連民間反扒聯盟成立了, 當時已有數十名市民參與, 其中有大學生、退休老人, 也有外來打工人員。 幾年來, 有人加入, 有人退出,
“火炮”
2018年7月30日上午, 原大連獵鷹反扒隊隊長魏磊的父親收到廣東省東莞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刑事附帶民事判決書》, 搶劫魏磊的最后一名犯罪份子蔣某被依法處以無期徒刑。
2010年3月25日, 被告人蔣某及周某等5人在常平鎮發現魏磊脖子上戴著一條金項鏈, 便尾隨至黃江鎮百貨大樓附近, 蔣某便上前搶走魏磊脖子上的金項鏈, 魏磊發覺后立即追趕蔣某, 被蔣某的同伙周某用匕首捅刺右胸部倒在, 蔣某、周某等6人乘坐摩托車逃逸, 后將搶劫的金項鏈低價賣掉,
魏磊被送到醫院后經搶救無效后死亡。 經法醫鑒定, 魏磊生前被周某持銳器刺傷右腋下致右腋動脈離斷導致失血性休克死亡。
資料圖
周某等5人不久就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但蔣某卻一直脫逃。 幾年來, 公安機關并沒有放棄對蔣某的抓捕工作, 一直在秘密調查他的下落。 2017年6月12日, 蔣某終于被公安機關抓捕歸案。 廣東省東莞市人民檢察院以搶劫罪對蔣某提出公訴, 魏磊的父母也向法院提出了刑事附帶民事起訴, 要求賠償魏磊醫療費、死亡賠償金和精神損害撫慰金。
法院經審理后認為, 蔣某伙同周某等5人搶劫他人財物, 并當場使用暴力, 導致魏磊死亡, 構成搶劫罪, 同時還給魏磊的父母造成經濟損失,
反扒, 在百度詞條的解釋是:“打擊偷竊行為。 一般是指警察或群眾對混雜在人群中實施身體近距離盜竊的行為的打擊與檢舉”。 大連獵鷹反扒隊是發源于大連的一個民間志愿者組織, 全稱大連獵鷹民間反扒聯盟或者大連獵鷹民間反扒隊。 首任隊長魏磊 (網名:火炮), 現任隊長網名“輪回”, 自2007年成立以來抓獲小偷數百人, 有力的打擊了扒竊犯罪分子的囂張氣焰, 得到大連市民的交口稱贊, 是國內享有盛譽的民間反扒組織。
2008年1月11日晚上20時許, 隊長魏磊帶領9名隊員在大連市中山區青泥洼橋附近反扒時,
2010年9月6日, 大連市中山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了這兩起大連獵鷹反扒隊隊員在這兩起反扒行動中造成他人意外傷害案件, 檢察機關以故意傷害罪提起公訴, 魏磊因為已經犧牲,
民間反扒通過QQ、微信集結, 無正式組織, 無執法權, 在追趕小偷過程中一旦發生正面沖突, 必然會造成一方受傷, 最后對認定是否是小偷也存在爭議, 也正是因為存在這樣的尷尬和爭議, 民間反扒成了一個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組織。雖然是見義勇為做好事,但在抓捕小偷過程中如果使用暴力造成他人受傷,不僅要賠錢,還會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
記者聯系上現任隊長“輪回”,他說,近幾年大連市的治安非常好,市民被盜的情況很少發生,大連獵鷹反扒隊組織活動少也了,但這兩起因抓捕小偷過程中造成他人受到傷害并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個陰影,一直困擾著大家。
民間反扒成了一個游走在法律邊緣的組織。雖然是見義勇為做好事,但在抓捕小偷過程中如果使用暴力造成他人受傷,不僅要賠錢,還會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刑事責任。記者聯系上現任隊長“輪回”,他說,近幾年大連市的治安非常好,市民被盜的情況很少發生,大連獵鷹反扒隊組織活動少也了,但這兩起因抓捕小偷過程中造成他人受到傷害并被追究刑事責任這個陰影,一直困擾著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