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8月起北京出租车加收1元燃油费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 根據國內油價變動情況, 經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測算申請, 并報市政府批準,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車(不含電動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這是北京自2015年1月15日按機制取消燃油附加費后, 再次進行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

為何收取燃油附加費?

為積極應對燃油價格變動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 2013年北京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經價格聽證會聽證, 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 以3個月為1個周期,

周期內油價(92號汽油最高零售價)加權累計平均值每提高(或降低)0.8元/升, 燃油附加費相應提高(或降低)1元/運次。 油價波動未達到0.8元/升時, 燃油附加費不作調整。

《辦法》實施以來, 根據油價變動情況, 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取消了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但隨著國內油價緩慢上行, 出租車駕駛員支出持續增加, 目前油價變動已達到《辦法》規定的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的調整條件, 為此, 經報請市政府批準,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政策實施后, 可在一定程度上疏導油價上漲對駕駛員的影響。

何時加收燃油附加費?

2018年8月1日起, 北京市巡游出租車開始加收每運次1元的燃油附加費, 考慮到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直接通過計價器打印在發票上,

此次燃油附加費調整需分批對全市6.1萬輛巡游車計價器進行調整, 約需1周左右, 預計8月8日起全部巡游車完成計價器調整。 在巡游出租車計價器調整期間, 新舊燃油附加費政策并行, 已調整計價器的巡游出租車方可收取燃油附加費, 未調整計價器的仍按現行政策執行。

市民每次出租車出行增支多少?

目前, 北京市巡游出租車租價是2013年制定的, 3公里以內13元, 基本單價每公里2.3元。 此次按機制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后, 乘客每次乘坐出租車出行比原來多付1元錢。

燃油附加費是否有升有降?

2013年7月《辦法》實施以來, 北京市經過6個燃油附加費調整測算周期, 在2015年1月,

油價變動水平超過0.8元/升, 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 為此, 北京市自2015年1月15日起取消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出租汽車運價中不再含有燃油附加費。

2015年1月15日取消燃油附加費以來, 北京市經過13個調價測算周期, 油價變動水平再次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 為此,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對巡游出租汽車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啟動點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 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起始期油價按照2018年8月1日燃油附加費調整日當日油價計算, 新的測算周期自2018年8月1日起。

新媒體制作人員:豐家衛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