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 根據國內油價變動情況, 經市交通委運輸管理局測算申請, 并報市政府批準,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車(不含電動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這是北京自2015年1月15日按機制取消燃油附加費后, 再次進行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
為何收取燃油附加費?
為積極應對燃油價格變動對出租車行業的影響, 2013年北京市根據國家有關規定, 經價格聽證會聽證, 制定了《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于2013年7月1日起實施。 《辦法》規定, 以3個月為1個周期,
《辦法》實施以來, 根據油價變動情況, 2015年1月15日北京市取消了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但隨著國內油價緩慢上行, 出租車駕駛員支出持續增加, 目前油價變動已達到《辦法》規定的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的調整條件, 為此, 經報請市政府批準,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巡游出租車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 政策實施后, 可在一定程度上疏導油價上漲對駕駛員的影響。
何時加收燃油附加費?
2018年8月1日起, 北京市巡游出租車開始加收每運次1元的燃油附加費, 考慮到北京市出租車燃油附加費直接通過計價器打印在發票上,
市民每次出租車出行增支多少?
目前, 北京市巡游出租車租價是2013年制定的, 3公里以內13元, 基本單價每公里2.3元。 此次按機制每運次加收1元燃油附加費后, 乘客每次乘坐出租車出行比原來多付1元錢。
燃油附加費是否有升有降?
2013年7月《辦法》實施以來, 北京市經過6個燃油附加費調整測算周期, 在2015年1月,
2015年1月15日取消燃油附加費以來, 北京市經過13個調價測算周期, 油價變動水平再次達到燃油附加費調整條件。 為此, 北京市自2018年8月1日起對巡游出租汽車加收燃油附加費1元/運次。
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啟動點是什么?
按照《北京市出租汽車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辦法》, 新的燃油附加費動態調整起始期油價按照2018年8月1日燃油附加費調整日當日油價計算, 新的測算周期自2018年8月1日起。
新媒體制作人員:豐家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