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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易峰名誉维权案一审胜诉,被告须公开致歉并赔偿

30日北京星權律師事務所 發布案件播報, 宣布李易峰 訴王*閃名譽維權案一審勝訴, 被告因配文轉發含有侮辱、誹謗言論的直播視頻片段, 被判構成對李易峰名譽權的侵犯, 須連續三日在涉案微博置頂發表致歉聲明向李易峰公開致歉, 并賠償李易峰各項損失共計15000元。

同時表示已將韓流達人-zim 訴至法庭, 就其造謠李易峰與某位女藝人具有不正當行為一事提起訴訟。

從15年開始, 李易峰就飽受跟某位已婚女藝人存在非正當關系的謠言之苦, 雖然此言論純屬造謠誹謗根本不可能存在任何實質性證據,

16年底李易峰已經告贏了某個造謠的營銷號(該營銷號因此被判賠禮道歉, 賠償6萬元)但是謠言帶來的惡劣影響并未從此消除, 反而在這兩年中時不時地由職黑團隊利用大批量營銷號多次造謠傳謠。

前段時間以【吃瓜迷妹】【韓流達人】【八卦圈總】前綴的系列營銷號, 不斷換小號發文章造謠, 污染李易峰的微博文章和微博印象, 掛在李易峰微博搜索頁面, 造成非常惡劣的負面影響。 這種長期性且有組織性的造謠行為, 我們有理由相信這是職黑團隊所為。 今日律所通告中所指的那位, 就是其中之一。

李易峰團隊對藝人的維護和反應速度必須給點個贊了。 有些事情不能姑息, 無論是對內還是對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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