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古代封建社會, 進入隋唐時期之后, 皇帝開始采用科舉這樣的形式來選拔人才, 后世便將其沿用了下來。 作為中國古代讀書人獲得功名的重要途徑, 科舉制度, 在當時的社會環境中扮演著重要的角色。 然而, 這樣以考試作為選擇人才的方式, 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有一些有錢有勢之人為了讓自己的兒女能夠獲得功名, 便會盡自己全力來幫助他們作弊。
在清朝時期咸豐時期, 就有一場轟動一時的舞弊案件, 最令人震驚的是, 在這場舞弊案件曝光之后, 清朝皇帝下令處決了一個一品大臣, 在以前,
這場舞弊案件發生在咸豐八年, 由于這一年為戊午年, 又被人們稱為“戊午科場案”。 在這一年, 朝廷委派了以正直著稱的蒙古人柏葰擔任順天府(北京)的鄉試主考官, 希望此人能夠為朝代甄選出優秀的人才。
然而, 柏葰卻辜負了皇帝的信任, 私下收取賄賂, 并為考生舞弊的行為掩護。 當時舞弊之人中有一位名為羅鴻祀的考生, 在考前, 他找到關系, 花重金賄賂了柏葰的家人靳祥以及同考官浦安, 希望他們幫忙做手腳。 按照當時的慣例, 考生考取正榜的考卷要接受審查, 也被稱為“磨勘”。
此時, 復查人員發現羅鴻祀的考卷極為不通順, 甚至出現了三百多個錯別字。 磨勘官知道這件事情必有蹊蹺, 但是他又不能與柏葰進行爭辯,
咸豐皇帝知道這件事情后十分震怒, 此時的國家處于危難之時, 竟然還有人將國家的未來當作兒戲, 因此, 咸豐皇帝親自復審。 果不其然, 羅鴻祀在重考之時交出了一篇粗劣的文章, 于是, 咸豐皇帝下令讓刑部會同肅順、載垣、端華、陳孚恩等在朝廷掌握實權的大臣審案。
案件很快就有了進一步的眉目, 在這場考試之中, 審查人員還發現了一個身份為京劇演員的中舉人。 在當時, 清律明確規定了伶人(戲劇從業人員)是不能應考的, 更何況還中舉了, 審查人員便從他身上進行突破, 最終發現, 此人的考卷遭人涂改、調換過, 甚至連錯別字都被他人修改了。
第二年, 肅順請求皇帝對該場舞弊案的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此時的柏葰作為朝廷重官, 深受皇帝的賞識, 因此, 咸豐欲對其從輕發落。 柏葰混跡官場多年, 他也認為自己身為朝廷重臣, 雖然在這次的案件中犯了過錯, 但是最多只會被流放, 因此, 柏葰被抓入監獄之前, 還自信滿滿地吩咐兒子:備好行李, 等我回來。
但是, 在這個案子中有一位鐵面無私之人, 此人按照大清律法向皇帝進諫, 他認為科舉是國家選拔人才的制度, 應該嚴格執法、明正典刑。 咸豐皇帝沒有反對的理由,
參考文獻:《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