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國, 大家都知道, 除特殊機關人員以外的其他人攜帶槍支就屬于違法行為。 可以說“槍”這個東西是我國法律明令禁止的。 其次, 在許多公共場合如公交、火車、地鐵等這些地方只要發現有人攜帶管制刀具都會給予沒收。
因此, 許多人就十分好奇, 管制刀具為何都屬于違禁物品?為什么在公共場合發現要沒收呢?對此, 相必多數人也有相同的疑問吧。
要知道, 我國不論對外還是對內都主張和平。 公安部的 《對部分刀具實行管制的暫行規定》中就提到過, “為保障公民人身安全, 防止不法分子利用刀具作為兇器進行犯罪活動”。
值得一提的是, 我們都知道快遞同樣嚴禁運輸管制刀具, 但一些作為工藝品的刀卻可以進行運輸, 比如龍泉寶劍屬于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 并且公安部有明文規定, 只要不是攜帶外出都是可以合法持有的。
為此, 許多網友紛紛表示, 這些物品都禁止攜帶了, 那我的人身安全受到侵犯時該怎么辦?當然小編肯定是不提倡武力的, 不過情急之下板磚何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