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舊中國的封建制度下, 婦女被禁錮在家中, 喪失了自己的獨立人格, 統治者也從來不承認男女擁有平等的權利。 在“三從四德”的框架內, 婦女很難有法制保障, 更不要提獲得政治民主權利, 參與國家事務的管理。
盡管辛亥革命以后, 婦女為參政議政做過很多努力, 但進展不大。
新中國成立前夕, 在具有憲法效力的《共同綱領》中就明確規定, 婦女擁有與男子平等的政治權利。 作為施行該項規定的最好體現就是在1949年10月1日開國大典當天, 一批優秀的革命女性登上了城樓見證了共和國成立的偉大時刻。
從照片中我們可以看到蔡暢作為走出家庭, 參加革命的女干部身穿著一件列寧服, 這也成為了當時那個年代革命者的標志。
這種大翻領, 雙排扣, 系腰帶的灰色布衣也被視為當時最革命最時髦的服裝。
參加開國大典的女性基本上不是短發, 就是直發梳著辮子, 沒有任何的化妝, 腳上穿著布鞋或膠鞋。 婦女們通過這樣的方式來體現自己的革命性和獨立性, 自己不再是舊社會依附于人的附屬品, 而是能夠自食其力的勞動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