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0, 樸槿惠案一審宣判, 在原有的24年基礎上增加了8年刑期, 并被處以33億韓元罰款。 這次宣判的是新增加的兩項罪名, 一個是國情院受賄罪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罪。
樸槿惠出席庭審
至此, 一審宣判后, 樸槿惠因涉18項罪名, 將獲刑32年、罰款210億韓元。 對樸槿惠來說, 這已經是很重的罪行了, 因為給她行賄的企業高管基本上都是在10年以下, 即使是閨蜜干政的主謀崔順實, 也只是判了20年而已。
樸槿惠從總統到囚徒, 變化令人眼花繚亂
不過, 要是以為這案就算完了, 那我們還是太天真, 這不, 一審宣判剛剛結束,
樸槿惠案特檢組, 決定樸槿惠后半生命運
檢方稱, 8月24日, 樸槿惠案將進行二審, 還是閨蜜干政案, 法院判的24年太輕, 檢方希望給樸槿惠判30年, 如果, 一個月之后法庭采納檢方建議的話, 樸槿惠的刑期將變成38年。
那38年會不會是最終結果呢?難說!萬一文在寅不高興呢, 樸槿惠的罪名還會再增加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