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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转错4千多,男子用这招全找回来了!快看!所有重庆人都能用得到!

最近房東又催度姐繳房租了

老眼昏花的度姐

轉完錢后

竟然發現轉!錯!人!了!

這可是一個季度的錢啊!

度姐沒日沒夜碼字賺的!

天臺在哪在哪在哪???

哈哈, 騙你們的

度姐的確點錯了聊天窗口

但是度姐余額不足, 轉不起啊

缺錢就是這么任性

但是話說回來

轉錯錢貌似是比較常見的事

但是有些小婊砸

瞬間把錢笑納后

然后與你相忘江湖

有類似遭遇的筒子不要怕

來看看這位廣州的男士

是怎樣在別人各種玩消失的情況下

把4000多塊錢的微信轉賬

給要回來的

用微信轉賬轉錯人, 對方收錢卻不還錢,

這種情況該如何維權?近日, 廣州市白云區人民法院對一起微信轉錯賬的案件作出判決:收款者須退還這筆轉錯的款項。

判決書顯示, 原告阿秀(化名)與被告羅某是微信好友。 年初某天晚上, 阿秀通過微信轉賬貨款時, 誤將4530元轉給了羅某。 阿秀馬上向羅某發微信說轉錯了請求歸還, 但羅某非但沒有回微信, 還點擊確認收款, 并關閉了手機。

當晚阿秀立即前往當地公安局請求聯系協調此事, 但羅某還是無回應。 于是阿秀將羅某訴至法院, 請求判令被告羅某退回4530元。 被告羅某沒有出庭答辯。

法院認為, 因他人沒有法律根據, 取得不當利益, 受損失的人有權請求其返還不當利益。

本案中, 原告主張其誤將4530元微信轉賬給被告,

并提供了借記卡賬戶歷史明細清單、微信交易記錄、微信聊天記錄、微信詳細資料、報警回執等證據證實。

而被告經法院合法傳喚未出庭質證及抗辯, 且現有證據不能證實被告取得該款項具有合法根據, 故法院對原告的主張予以采信。 法院判決, 被告羅某向原告阿秀返還4530元。

而就在7 月 18 日, 廣東自由貿易區南沙片區人民法院出臺《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舉證、認證規程》。 其中重要的一項改變, 就是將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的范圍拓寬, 限定為短信、電子郵件、QQ、微信、支付寶或其他具備通訊、支付功能的互聯網軟件所產生的, 能夠有形的表現所載內容并可以隨時調取查用的數據信息。

也就是說, 現在微信、QQ、支付寶等具備通信功能的 App 所產生的聊天記錄,

都可以作為證據了。

換句話說就是

你可以保持沉默

但你發的每一個表情包

都將成為呈堂證供

筒子們看了后

是不是大快人心

用法律的途徑

要回屬于自己的血汗錢

對付那些老賴們

聊天記錄在手

欠錢不還沒關系

讓他們跟著警察叔叔

一起探討人生去吧

只不過

筒子們一定得把

和轉錢有關的聊天記錄

保存好啊!!

如果你不小心把記錄刪了

那就相當麻煩了

而且

為了不讓筒子們盲目樂觀

溫柔善良, 又愛管閑事的度姐

用自己的美色以及一根辣條的代價

請來了自己的一位律師朋友

律師朋友很慎重地告訴度姐

你需要的, 不僅僅是聊天截圖

在新的《民訴法解釋》中, 已明確電子數據可以作為證據。

但是, 微信證據必須形成一個以真實性、完整性、關聯性三位一體的完整的證據鏈!

首先是要確定內容的真實性, 包括電子數據的真實性。 由于網絡數據具有易復制性、破壞性的特點, 這就需要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電子數據鑒定。

然后, 是完整性包括內容的完整性, 比如一份聊天記錄, 必須提交完整的記錄, 不能只提交對自己有利的記錄;還包括形式的完整性, 也就是提交的證據必須是法律所認可的, 而不能是用違法的手段來進行的。

還有內容的關聯性, 主要是指你的證據必須跟你所要證明的事實相關。 證據記錄一旦被刪除或者被篡改是難以發現的, 這就需要專業的司法鑒定機構進行電子數據鑒定。

這些證據如果不能形成一個完整的證據鏈, 那他們的證明力就是不足的, 不能證明該借款的事實。

微信、支付寶聊天、轉賬的這些記錄只要具備相應的條件, 是可以作為證據來使用的, 因此, 廣大用戶在使用這些工具進行轉賬的時候, 一定要做好聊天記錄的多方面保存。

轉錢容易, 還錢路漫漫

不過筒子們不要失去信心

雖然轉出去的錢

如同潑出去的水難回收

但是, 法網恢恢疏而不漏

高度發達的21世紀信息社會

只要把電子證據備足

天底下還沒有追不回來的債

然后下一步

就是把那個折磨你好幾個月的

親愛的老賴

全網拉黑!!

不需要有任何瓜葛

今日互動

你想對欠錢不還的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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