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侵華戰爭中, 日軍犯下了很多令人不能夠原諒的罪行。 當時日本軍隊每到一個村莊或者每攻占一個城池之后, 都要對城里面的百姓進行虐殺, 而且手段非常殘忍。 熟悉兵法的人都知道, 一個軍隊這樣做, 是兵家大忌。
在這么多場屠殺當中, 國人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南京大屠殺了。 當初美國用了兩顆原子彈才讓日本的廣島和長崎死傷了三十萬人, 然而南京大屠殺中, 中國的遇難人數就已經達到了30萬, 這還不包括傷亡人數。
要知道日軍的這些罪行是在短短的六周之內犯下的, 也就是說他們用了六周的時間,
有人統計過, 當時日本軍隊一共使用了大概30萬發子彈, 這個數字聽起來非常多, 但是其實在戰場上是很少的, 因為。 在一般的戰爭當中, 可能要使用幾萬發子彈才能打死一個人。
在南京大屠殺中日軍使用的子彈量這么少, 是因為很多市民根本就沒有反抗。 他們手無寸鐵, 一旦反抗會遭到日軍更殘忍的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