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 明星片酬非常高。 以孫儷為例, 出道時孫儷拍攝的《玉觀音》是一集五千塊, 而到了拍攝《甄嬛傳》時, 一集片酬三十萬, 雖然后來孫儷辟謠說自己的片酬沒有那么高, 但是也的確是到了六位數。 也正是如此, 不少人都認為戲子誤國, 覺得演員不應該賺這么多錢, 應該賺這么多錢的是那些真正對社會有益的人。 說真的, 這句話的確有道理, 但是也不應該成為一些人對明星道德綁架的理由。
有人覺得, 既然明星賺錢這么多, 就應該在出現一些事件的時候多捐點錢。 這種想法在我看來, 是有點病態的。
吳京憑借自己的硬漢氣質成為了國民男神, 一部《戰狼2》風靡海內外。 可是正所謂樹大招風。 九寨溝地震后網友竟然逼吳京捐款一億, 理由是吳京只捐了一百萬, 可一百萬太少了······說真的, 難道曾經的陳光標事件還是沒有引起人們的警醒嗎?慈善是人們的善意的表現, 不應該淪為金錢的附庸。 可是這些人的做法, 不僅僅傷了明星的心, 更是侮辱了慈善二字。
所有人都知道, 古天樂不僅是一個巨星, 更是一個樂善好施的善人。 畢竟捐助九十七所小學這種事可不是每一個有錢人人都能做到的。 可就是因此, 最近竟然有一個女子在捐贈儀式上讓古天樂借自己一百萬, 以救治他患有重病的父親。
無論如何, 下次面對災難, 不妨對明星寬容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