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的土地確權工作也已經接近尾聲, 很多地方都拿到了相關的大紅本, 享受到確權之后的好處。 比如說土地的流轉、質押貸款、土地和宅基地價值的提升等。 但在宅基地的確權中卻出現了一系列的問題, 首先就是宅基地的面積嚴重超出當地政府的規劃。 同時也出現了一系列在農用地上 建房的行為, 導致耕地的面積出現嚴重浪費。 當然最普遍的還要數一戶多宅的情況, 這樣一來宅基地的閑置也非常普遍。
國家對于以上的違規情況都會進行處罰, 甚至還會進行拆除。 對于那些多余的宅基地也不能進行確權工作,
那么一戶多宅都有哪些情況呢?
1.繼承或者買賣等方式
大家都知道父母的房屋是可以繼承給子女的, 尤其是在過去子女都會和家人進行分戶, 這樣一來父母的房屋自然就能夠繼承。 同時很多人還會依靠買賣的方式獲得相應的宅基地。 有些是屬于村內轉讓, 也有一些是屬于外鄉人之間的交易。
2.歷史遺留原因
在農村有一種房屋, 已經常年沒有人居住, 且房屋也出現了不同程度的破損現象。 這些房屋本該被村集體回收,
這些情況一戶多宅屬合法情況:
1.合法買賣
在過去國家對于宅基地的管理并不嚴格, 那時候一般都是在村干部的見證下, 在本村集體內進行的房屋買賣。 但要注意保存相關的買賣合同, 簽訂相關的轉讓手續, 并且也要及時進行房屋的過戶。
2.繼承
國家規定 那些通過合法繼承的房屋是不屬于一戶多宅的情況。 畢竟子女可以繼承父母房屋的所有權。 而宅基地一般要滿足“地隨房走”的原則, 這樣一來 也是合法的。
3.政策不同
在過去各地對于宅基地都有不同的政策, 比如說那些退伍的軍人、畢業大學生,
以上三種情況的宅基地都是合法行為, 如果有人向你收錢, 或者直接拆除, 一定要拿起自己的法律武器, 大家要注意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