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一款車, 因所生產的年份不同, 車上的配置都會有些許的差別, 但只看外觀是無法辨認的。 對于消費者來說, 自然是希望買到最新款, 但對于4s店員來說, 新款上市肯定要把舊款先清理掉。
近日, 嘉興的一位孕婦看中2018款的林肯MKC兩驅尊雅版。 6月底付完34萬車款后, 在前不久便開著車去上牌。
女車主發現4s店工作人員所提供車子報關單上, 所標注車子款型竟然是2017款。 車主立馬提出了質疑, 對此對方表示她買到的是2017年生產的2018款。
女車主半信半疑的辦完手續后, 就連忙看著車回到了4s店。 在仔細對比了展廳里的展車后,
這款車缺少了主動胎壓監測系統, 車內USB接口也和2018款也不同。 面對車主質疑, 4s店給出答復讓人大跌眼鏡。
這位銷售人員一再表示自己不清楚2017款和2018款有什么區別, 而4s店領導則表示這是工作失誤。 對于劉女士退車的要求, 暫時無法接受。
很多人表示這位車主其實是中了4s店的套路, 他們經常在新車上市后用這種方式將舊款車銷售出去, 等到車主發現時就裝糊涂, 試問哪個汽車銷售不懂車還敢出來賣車。
有網友的建議這位車主如果協商無果的情況下, 應該直接將4S店告上法庭, 如果欺詐事實成立, 那么4S店將要退一賠三。 那么各位這件事該如何處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