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見情已深, 未語可知心。 如果你不小心被愛情辜負, 那就學會吐出來, 縱然愛情遠了, 我的友情依然支持你----明一悅讀。
明一悅讀: 你好。 我和男朋友去年聚會上認識, 我們年齡都不算大, 他26, 我24, 我們屬于一見鐘情, 相識第二天就單獨約會, 那時他剛跟前任分手, 聽說前任是未來婆婆內定的媳婦人選。 男朋友家開連鎖酒店, 我父母只是普通人, 未來婆婆指定的“內定媳婦”家里有工廠, 所以她對我一直不待見, 可是我們感情依然很好, 上個月查出來我懷孕50多天, 我跟男朋友商量結婚的事, 準婆婆百般阻撓,
明一悅讀:懷孕50多天,
婆婆說“打掉孩子再結婚”,
我該怎么辦?做為局外人,
直觀的感覺是準婆婆對你的不待見以及這門婚事的不待見,
沒有基本的尊重,
甚至劍指一個沒出世的孩子,
能拿來當擋箭牌的理由都用上了,
就是為了阻止你進門,
試問,
這樣的婚姻爭取過來當真就會有幸福嗎?孩子不是婚姻的籌碼,
而是幸福的延伸,
不要“拿孩子敲開婚姻的大門”,
也不要以為“有了孩子婚姻就成了定數”。
婚姻的幸福在于雙方家庭和兩個當事人之間的尊重與愛,
缺一不可。
明一悅讀建議:一,
確認跟男朋友之間的感情,
是否到了外人不可阻擋的地步?如果是,
再嫁。
二,
確認跟未來婆婆有修好的可能,
如果沒有這份自信,
那就要確認自己有足夠獨立的經濟能力,
不要依附于人,
否則很難幸福。
三,
孩子問題必須是你,
男朋友,
以及未來婆婆共同決定,
做到不后悔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