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育兒»正文

婚后AA的妻子想做试管婴儿,丈夫拒绝出钱:这是你自己的问题

重慶一女子趙麗與丈夫陳先生在婚前約定經濟獨立, 除了家里必須的共同開銷, 平時趙麗女士個人物品都是自己買, 其丈夫給他的錢, 趙麗說幾乎可以用精確來計算。 “如果我想買什么, 他都會說想買什么, 你自己買啊”這些雖然趙麗有所不滿但是也沒有抗拒, 可是丈夫的有些行為卻讓趙麗傷透了心, 趙麗的父親確診癌癥之后, 丈夫只是跟她回去探望過一次, 先后共拿過6000元當心意, 就沒有再過問。

讓趙麗傷心的的還不止這些, 去年夫妻兩決定要一個孩子, 可是大半年過去趙麗的肚子仍沒有什么動靜。

醫生說趙麗的輸卵管有一側不通, 懷孕幾率小, 建議夫妻兩考慮做試管嬰兒。 “費用大概在六萬左右, 我建議一起攢錢做試管嬰兒, 可他竟然拒絕了我。 ”趙麗說丈夫一臉冷漠地說生不出孩子, 屬于趙麗自己的問題, 按照之前的規定, 就應該趙麗自己出。 要么趙麗自己出錢做試管嬰兒, 要么就去找醫生調理身體, 成功懷孕。

當記者致電給趙麗的丈夫的時候, 他表示很疑惑, 自己已經承擔了家庭主要支出, “她自己有工作, 經濟上不應該完全依賴我”對于照顧岳父岳母的問題, 陳先生認為趙麗的錢基本都拿去照顧她父母了, 對自己的父母也沒有盡到孝心, 也沒什么積蓄。 既然婚前約定好, 兩個人經濟獨立, 那么這些理應趙麗自己去解決。

不管是做試管嬰兒, 還是趙麗父親生病一事, 重點都不是錢財方面的問題, 而是夫妻兩人在面對困難的時候, 丈夫對妻子的態度。 不少網友表示, 生孩子繁衍后代是夫妻二人共同的大事, 遇到困難應該夫妻雙方共同去面對, 而不是一味地去考慮婚前約定。

對許多人來說, 為人父母是一件輕而易舉的事, 但也有許多人, 為了孕育一個自己的寶寶經歷種種艱辛。 選擇試管嬰兒雖然成功率很高, 但是在選擇試管嬰兒之后, 女性需在黃體中期即月經第21天開始用藥, 使體內促性腺激素處于低水平, 用藥8天左右月經來潮, 月經第3-7天, 開始肌肉注射促卵泡發育的藥物, 3天后B超監測卵泡發育情況, 調節用藥劑量,

促卵泡發育藥物應用10天左右, 卵泡發育成熟, 這時經B超引導下經陰道穹窿穿刺可取出卵子, 在體外授精。

相比男子取精的過程, 女方的痛苦更大。 承受的社會壓力也比男性大。 我們必須承認, 女性因為生育原因, 在工作競爭中會面臨一定的劣勢, 甚至受到差別對待。 一些用人單位可以理解女性生育和工作的權利, 但做不到完全公平。

對大多數女性而言, 誕育新的生命, 是一件極美好而重要的事, 重要性至少不亞于在事業上取得普遍意義上的成功;而對用人單位而言, 從經濟角度考慮, 因為女性生育而帶來的機會成本, 確實也是一種損失,

在這種情況下, 作為趙麗的丈夫, 他更多的考慮應該是妻子情緒而不是只考慮到試管需要的費用。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