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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场上不能打医务兵?这支军队专门狙杀红十字,还有重奖

軍隊兵種分得很細, 分步兵、工兵、炮兵、裝甲、通信、防化、醫療、駕駛等等。 其中, 醫療兵可以說是與戰爭自始至終相伴的古老兵種, 被稱為“戰場天使”, 但也被敵方說成“魔法師”, 因為有力的戰場救護, 能夠給參戰部隊源源不斷補充兵員。 圖為戰場女救護兵救治傷員。 (作者:白小原。 聲明:“兵說”獨家稿件, 抄襲洗稿必究)

醫務兵大致分兩種:一種, 是協同(伴隨)部隊作戰的戰地救護兵;另一種, 是后方野戰醫院的醫護兵。 戰地救護兵相對醫護兵而言, 更為危險。 他們既是作戰人員, 又是醫務人員。 戰場不分類別, 子彈不看標識。

在歐洲戰場, 戴著紅十字袖標的醫務兵居然成了敵軍狙殺的重點。 圖為伴隨保障的戰地救護兵。

歐洲人后來認為, 狙殺醫務兵是不人道的野蠻行為。 1864年, 12個歐洲國家商量后, 決定簽署《日內瓦公約》, 規定:受過專業訓練的醫務兵在戰場救護時, 應和平民一樣受到保護。 前提是, 醫務兵攜帶的武器僅用于自衛和保護傷者。 圖為日內瓦國際會議和原始公約公文。

公約一出, 故意向佩戴紅十字標志的醫務兵開火, 就成了一種戰爭罪行。 盡管也有一些締約國鉆空子, 說“這個醫務兵攜著槍, 我怎么知道他是自衛還是攻擊, 戰場上怎么界定”等。 但總的來說, 日內瓦公約對戰地救護和保護戰俘起到很有效的作用, 公約也得到多數國家的擁護。

然而, 二戰中, 日軍并不吃這一套。 1929年, 在進一步完善戰俘待遇的日內瓦會議上(日本于1886年加入日內瓦公約), 日本斷然拒絕了《日內瓦公約》。 日軍后來在太平洋戰爭及中國戰場上, 公然用槍口瞄準“紅十字”, 還將此作為戰績予以重獎。 圖為抗戰中日軍虛偽擺拍的一張“救護中國軍人”的照片, 中國軍人不屈的眼神說明了一切。

1941年, 日軍攻陷東方之珠, 進入圣路加醫院, 屠殺了64名英軍傷員, 還集體奸殺了78名女醫生和護士。 戰后, 日軍第38師團230聯隊34小隊士兵宮本見二親口承認了這一切。 此外在淞滬會戰中, 日軍專門轟炸標有紅十字標識的醫院和難民收容站, 虐殺我醫務人員不計其數。

在太平洋戰場, 日美在硫磺島交火時,

日軍狙擊手專門對付美軍的醫務兵, 發誓一個人要殺死10個醫務兵才能死。 在日軍看來, 射殺一名美軍醫務兵, 等于間接殺死更多的待救援傷病員。 后來美軍規定:救護兵不得戴紅十字袖標。 圖為電影《血戰鋼鋸嶺》片段, 再現了日軍殘殺醫務兵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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