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頁»正文

开3家分店销售240支仿真枪 大连一“创意百货”店主被判刑八年

1983年出生的河南人梁某在大連開了一家“新奇特創意百貨店”, 并在甘井子區山東路、中山區勝利地下、沙河口馬欄廣場開了3家分店。

為了賺錢, 梁某的“創意百貨店”對外銷售各種仿真槍。 梁某通過互聯網向人購買仿真槍, 然后在進價翻番的基礎上再加價幾十元, 以此價格對外銷售。

因為擔心被警方查獲, 梁某并不直接在店內銷售仿真槍, 只要有發燒友來店內詢問, 他就會讓店員拿出仿真槍畫冊讓發燒友挑選, 在交錢后梁某會從倉庫將仿真槍送到店內交貨, 有時還會通過郵寄快遞的方式發貨。


資料圖

大連男子小于就是一名槍支發燒友, 他在馬欄廣場逸彩城內的“新奇特百貨”分店內看到有仿真槍的瞄準鏡出售, 就詢問服務員是否有仿真槍, 女服務員說有, 并拿出圖片讓其挑選。 小于選購了一只“巴雷特狙擊槍”。 當時店員告訴他說現在店里沒有現貨, 仿真槍只能郵寄。 “于是我交完錢把我單位地址留給店員, 大約三天以后我在單位收到了這把槍。 ”小于稱。

從2013年12月到2014年9月, 通過這種方式, 梁某和其店員銷售給多人以氣體壓縮為動力的仿真槍。 案發后, 警方在梁某的住處繳獲疑似槍支262支, 在山東路新奇特創意百貨店內繳獲疑似槍支19支。 經鑒定, 其中屬于槍支的為240支。 據梁某的店員稱, 這些仿真槍都是和真槍一樣的,

外殼是塑料的, 槍管是金屬的, 通過壓縮氣體, 然后將塑料或玻璃彈珠彈射出去, 可以輕松將5毫米厚的紙盒版打穿, 也可以輕松將壓縮空氣的金屬瓶打出圓形凹陷。


資料圖

這起非法銷售、儲存槍支案經過大連市甘井子區法院兩次審理并作出判決, 梁某被判刑十年六個月, 其3名店員和一名購買槍支的顧客分別獲刑1年6個月到2年不等。 5名涉案被告不服均提出上訴。 梁某堅持認為, 自己銷售的是玩具仿真槍, 不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 其辯護律師則認為, 梁某無販賣槍支罪的故意和動機, 其不可能認知玩具槍屬于刑法意義上的槍支;其出售的槍形物, 不具有《槍支管理法》規定的"槍"的特征, 不能認定為法律意義上的槍支。

請求判梁某無罪。


資料圖

今年6月29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此案。 法院認為, 梁某及其店員違反國家槍支管理規定, 非法買賣槍支, 其行為均已構成非法買賣槍支罪。 法院認為原判定罪準確, 但關于主犯梁某的量刑部分事實不清。 近日, 大連市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改判梁某犯非法買賣槍支罪, 判處有期徒刑八年。 維持對其余4名被告人的判決。

同類文章
Next Article
喜欢就按个赞吧!!!
点击关闭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