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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的这三种安排,给钱再多也不能干,要给自己留点退路

很多人對于老板的安排, 咱內心里面是不能夠拒絕的, 每個人對于自己的老板都充滿了無限的崇敬, 有這種心態是非常好的, 說明對老板很敬重, 即便如此, 老板安排下面的三件事情, 自己打死也是不能夠接受的, 給錢再多也不能干, 關乎著自己的前途。

【1】給人使壞的事不能干, 比如與競爭對手搞惡性競爭等。

我們在和別人競爭的時候, 一定要使用正當的手段, 在老板那里, 也要形成這種思維模式, 所以如果領導給你安排給別人使壞的事, 一定不要去干, 尤其是和自己的競爭對手使壞, 這在市場上叫惡性競爭,

說輕一點, 這是商戰, 說重了, 這就是違法, 一定要為自己的將來考慮, 不可為了表達你的忠誠, 而做糊涂的事。

【2】報復人的事不能干, 比如打壓自己的同事等。

你可以給領導出力流汗, 但是一定不要替老板干壞事, 尤其是報復人的事, 更是不能干, 比如說領導讓你打壓自己身邊的同事, 這種事就不能接受, 因為這既不是你的職責, 也不在你的工作范圍之內, 即便是丟掉這份工作, 也不能讓自己干這種缺德的事, 有一些價值觀, 我們還是要堅守的, 其最核心的底線, 就是正能量。

【3】違規亂章的事不能干, 比如搞小動作占公司便宜等。

這種事當然更不能干, 一旦做了這樣的事情, 不管是誰安排的, 大家大眼瞪小眼都看著呢,

一旦有幾個人對你看著順眼, 然后開始對你采取行動的時候, 你根本沒有還手的力量, 因為你做了虧心事嗎?而且這個虧心事會待你一輩子, 到哪個單位里面人人家就可以打電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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